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星 期五)下午 2: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本 公司大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 主持人:郑景昌先生 6.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31 人、代表股份 882,431,40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6.178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539,917,27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4.3731%。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 人,代表股份 342,514,13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805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情况如下: 序 提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表决 号 结果 非累计投票议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提 2021 年年度报告 案 880,194,907 99.7466% 2,195,800 0.2488% 40,700 0.0046% 通过 及摘要 1 提 2021 年度董事会 案 880,117,407 99.7378% 2,273,300 0.2576% 40,700 0.0046% 通过 工作报告 2 提 2021 年度财务决 880,117,407 99.7378% 2,273,300 0.2576% 40,700 0.0046% 通过 案 算报告和 2022 年 3 财务预算报告 提 2021 年度利润分 案 880,117,407 99.7378% 2,273,300 0.2576% 40,700 0.0046% 通过 配预案 4 提 关于 2022 年度公 案 司内部担保额度的 880,117,407 99.7378% 2,273,300 0.2576% 40,700 0.0046% 通过 5 议案 提 关于续聘公司 案 2022 年度审计中 880,194,907 99.7466% 2,195,800 0.2488% 40,700 0.0046% 通过 6 介机构的议案 提 2021 年度监事会 案 880,194,907 99.7466% 2,195,800 0.2488% 40,700 0.0046% 通过 工作报告 7 提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 案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880,194,907 99.7466% 2,195,800 0.2488% 40,700 0.0046% 通过 8 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序 提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表决 号 结果 非累计投票议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提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案 17,574,497 88.3651% 2,273,300 11.4302% 40,700 0.2046% 通过 预案 4 提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案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 17,651,997 88.7548% 2,195,800 11.0406% 40,700 0.2046% 通过 6 的议案 提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 案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7,651,997 88.7548% 2,195,800 11.0406% 40,700 0.2046% 通过 8 案 注:提案 4、提案 5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4、提案 6 和提案 8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和蒋慧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