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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武夷: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2-093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
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以下简称“工行福州闽都支行”或“债权人”)在福州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跨境电
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债务人”)向
工行福州闽都支行融资提供最高本金余额 1.5 亿元的连带责任
担保,原双方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
下简称“原合同”)废止。原合同规定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本金
余额为 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4 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48)。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资产负
债率未超过 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合计 19.52 亿元,中武
电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详见 2022 年 4 月 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 2022 年度内部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此
前,公司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
12.46 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担保额度 8.94 亿元,实际担
保余额 2.61 亿元),剩余担保额度 7.06 亿元,本次担保 1.5 亿
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住所为福建省福州
市鼓楼区东街 33 号武夷中心 13c 层,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法
定代表人刘铭春。经营范围:互联网零售;建材、室内装饰材料、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家
用电器、日用品、家具的批发、代购代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医
疗器械销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
化学品);林业产品批发。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单位: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70,425,858.62        709,237,955.42
负债总额              413,408,869.68        451,282,019.37
银行贷款总额           69,881,561.94         75,005,110.80
流动负债总额          412,969,655.51        450,699,950.42
或有事项总额
净资产                257,016,988.94        257,955,936.05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营业收入              201,347,658.72      1,095,937,269.35
利润总额               -1,243,562.12          2,798,097.44
净利润                     -916,854.66          3,318,669.18
    注:上述 2022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无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工行福州闽都支行签订《最高额
保证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电商与工行福州闽都
支行在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期间签订的本外币
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
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
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
属品种)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最
高额本金 1.5 亿元等值人民币的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
保证。双方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废止,
原担保期间 2021 年 12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7 日期间公司与工
行福州闽都支行未发生实际担保余额。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权本金及其按贵
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
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量溢短费、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
权利所产生的交易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保证期
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
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
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
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
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
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
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该争议提交福州仲裁
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保证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经营需
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产负债率未
超过 70%且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余额为 25.7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91%。
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质押
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工行福州闽都支行签订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
   2.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工行福州闽都支行签订的《最高
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