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星
期四)下午 2: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本公
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郑景昌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23 人、代表股份 865,556,71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5.104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539,449,2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4.343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股份 326,107,4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761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情况如下:
序
提案名称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号
表决
比 例 结果
票 数
非累计投票议案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
(股)
)
关于2023年与福
建建工集团有限
提 责任公司及其关
案 联方日常关联交 324,880,700 99.5889% 1,341,000 0.4111% 0 0% 通过
1 易预计暨上年度
额度实施情况的
议案
提 关于2023年度公
案 司内部担保额度 864,215,710 99.8451% 1,341,000 0.1549% 0 0% 通过
2 的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 反对(票) 弃权(票) 表
序 比例 决
提案名称 票数
号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 结
(股)
) 果
关于 2023 年与福
建建工集团有限责
提
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通
案 2,140,822 61.4857% 1,341,000 38.5143% 0 0%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过
1
暨上年度额度实施
情况的议案
注:提案 1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
票,表格所示“比例”指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提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提案 1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和蒋慧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