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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3-27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和中国证监会[2012]42 号公告的精神,作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与关联公司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经营性资

金往来是以市场原则进行的经营性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公司持

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我们认

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

了对外担保风险,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肖金泉、郑洪涛、周俊利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