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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4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0-034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规定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1
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非公开方式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

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

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以下简

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

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应

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 A 股股票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

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则上述每股净资产应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申请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

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中国华农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农资产”)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

同意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华农资产在内的不

超过 35 名(含 35 名)投资者(以下统称“发行对象”或“认购人”)。

除华农资产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

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不超过 34 名特定对

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95,836,500 股(含 95,836,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4.62 亿元(含 4.62 亿元)。其中,华农资产拟认购金额

人民币 1 亿元。最终认购股份数量以认购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公司最

终股份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4
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及发行时实际情况协商确

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根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华农资产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人就其所

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约定安排。认购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出具股份锁

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事宜。限售期届满后,认购人因本次非公开

发行所获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7.上市地点


                                 5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62 亿元(含本

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截至 2020 年    拟用募集资
序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万元) 11 月 30 日已   金投资金额
号
                                                     投入金额        (万元)
      更新及新建合计 11 艘
一                                  20,000.00         4,174.99      15,400.00
        金枪鱼钓船项目
      新建 5 艘 40.6 米金枪鱼
1.1                                  5,000.00            0          5,000.00
             钓船项目
      更新 6 艘超低温金枪鱼
1.2                                 15,000.00         4,174.99      10,400.00
          延绳钓船项目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
二                                  18,640.29            0          17,000.00
                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
三                                  13,800.00            -          13,800.00
             流动资金
               合计                 52,440.29         4,174.99      46,2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9.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6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该议案上述各项内容。

    以上各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

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华农资产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

于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的发行对象之一为华农资产。华农资产

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同时,华

农资产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3.46%股份,系《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中水集团远

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无

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可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所作的分析,并同意相关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作出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的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关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

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10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的《中水集团远

洋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

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

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议案,其中包括但不限

于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具体

认购办法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部门对

具体方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的要求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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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

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

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

    5.授权董事会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设立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

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

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

事宜;

    7.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锁定和上

市等相关事宜;

    8.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9.如后续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定价

基准日、定价方式、限售期等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

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确定本次

非公开发行方案相关事项,并对相关申请文件及配套文件作出相应补

充、修订和调整,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12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

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有关的其它事项;

    11.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

    12.办理除上述第(1)至(11)项授权以外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相关的其他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在获得本议案所载各项授权的前提下,除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将本议案所载各

项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

    14.上述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周

紫雨、董恩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上述 1-11 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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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2.公司与华农资产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

司与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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