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38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持续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或“中水渔业”)全资子公司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丰汇”)以“丰汇9号”鱿鱼钓船及相关资产、 负债、劳动力等评估作价,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远洋”),本次交易为长期股权投资,不涉 及控股权变更、人员安置等事项。 2. 丰汇远洋系中水渔业全资控股子公司,中水渔业和中国水产 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渔公司”)为农发远洋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1.1和10.1.3条的规定,农发远洋、舟渔公司均是中水渔业的关联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8月1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丰汇9号” 船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其中, 关联董事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 1 议前,取得了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 审议过程中,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亦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尚需取得 中水渔业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 表决。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测算,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构成重大资产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平阳浦舟渔厂区内 1-1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康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注册资本:42,0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场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平阳浦舟渔厂区内 1-17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A30LN84 2.企业历史沿革 农发远洋是由舟渔公司、中水渔业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在浙江舟山投 资成立的海洋捕捞企业;其注册资本 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 2 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MA2A30LN8。 2019 年 5 月 13 日,经农发远洋董事会会议决议、舟山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核准,农发远洋法定代表人由董恩和变更为李 志康。 3.基本财务状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9,709.66 万元,净资产为 44,544.16 万元;营业收入为 31,912.97 万元,净利润 2,442.78 万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96,086 万元,净资产 44,547 万元,营业收入 8,807 万元,净利润 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142913251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海路 1 号(普陀 区平阳浦) 经营场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海路 1 号(普陀 区平阳浦) 法定代表人:董恩和 注册资本:52,121.00 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 2.历史沿革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原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 司)成立于 1962 年 10 月,前身为成立于 1958 年 3 月的舟山水产联 合加工厂,现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农业企业)的重要成员企业。2018 年 1 月 10 日,出资额由 29,100 万元变更为 52,121 万元,出资方仍为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基本财务状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70,420 万元、净资产 92,895 万元、营业收入 185,645 万元、净利润-6,43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279,896 万元,净资产 92,875 万元,营业收入 87,665 万元,净利润 28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水渔业全资子公司丰汇远洋拟用“丰汇9号”鱿鱼船舶及相关 资产和负债的评估价值3,300.83万元对农发远洋进行增资扩股,舟渔 公司为保持51.19%原持股比例,以现金3,457.95万元增资;中国农发 集团、中水渔业放弃此次增资。增资完成后各方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持股 原实收 原持股 新增后 新增资 各股东 评估值 增资额 增值后 比例 资本 比例(%) 实收资本 本公积 (%) 21,500 51.19 24,765.50 3,457.95 28,223.45 24,501.91 51.19% 456.04 舟渔公司 10,500 25.00 12,094.89 - 12,094.89 10,500.00 21.93% - 中水渔业 4 - - - 3,300.83 3,300.83 2,865.51 5.99% 435.32 浙江丰汇 中国农发 10,000 23.81 11,519.18 - 11,519.18 10,000.00 20.89% - 集团 合计 42,000 100.00 48,379.57 6,758.78 55,138.35 47,867.42 100% 891.36 四、交易的评估及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 司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丰汇9号”船 舶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 (一)关联交易评估价格确定原则和方法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远洋捕捞业务,营业规模较小,在资本市 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均难以找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 企业交易案例,故不适用市场法评估。“丰汇9号”的历史数据较少, 也不适用收益法评估。“丰汇9号”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及表 外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并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 故本次评估选用了资产基础法。 (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农发远洋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其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资产为49 艘渔船和1艘运输船,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 法对农发远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农发远洋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账面价值为89,709.66万元,负债为 5 45,165.50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44,544.16 万 元 。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89,709.66万元,评估值为93,545.07万元,增值率4.28%;负债账面 价值为45,165.50万元,评估值为45,165.5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44,544.16万元,评估值为48,379.57万元,增值率 8.61%。 (三)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丰汇9号”船舶及相关资产和 负债进行了评估,根据《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增资涉及 的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丰汇9号”船舶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市 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292.94万元,评估值为 3,355.97 万 元,增值率1.91 %;负债账面价值为 55.14 万元,评估值为 55.14 万 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237.80 万元,评估值为 3,300.83 万元,增值率 1.95 %。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农发远洋各股东拟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过渡期及交割 1.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至实物交割日的期间。 2.交割日是指动态资产、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净资产 交割及结算的日期。 3.交割日之前“丰汇9号”的渔获物属于浙江丰汇,相应的运输 6 费用、报关费用等与之相关的费用支出由浙江丰汇承担;交割日后渔 获物归公司所有,相应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办理完成船舶所有权证 书转移手续之前,浙江丰汇有义务协助农发远洋完成“丰汇9号”船 舶渔获报关等手续的办理。 4.“丰汇9号”所拥有的2020年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及 交割日之前期间运营发生的2021年度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 依船舶原有权属属于浙江丰汇,交割日之后期间运营发生的2021年国 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属于公司。 5.舟渔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 购总价存入农发远洋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增资后,增资前的股东与浙江丰汇平等成为公司的股 东。 2.董事会:增资后股东按本协议规定委派董事,董事会由7名董 事组成,其中:中国农发集团提名1人,舟渔公司提名3名董事,中水 渔业提名1人,浙江丰汇提名1人,职工董事1名。 3.监事会: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中水渔业 提名1人,舟渔公司提名1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4.经理层:公司总经理由舟渔公司推荐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 团队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团队任期3年; 经营管理团队的薪酬、年度生产经营考核目标及激励办法等,由公司 7 董事会确定。 5.党组织:公司设立党组织。党组织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 他党组织成员3-5名。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合同的生效、变更和争议解决 1.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 得到各方有批准权限的机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且本协议自各方盖 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变更 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 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3.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 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六十(60)日内未能 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舟山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增资入股项目既符合集团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也符合上 市公司专注主业、避免同业竞争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扩大农发远洋的 鱿鱼钓船队规模,增加营业收入。 (二)本次交易的风险 8 1.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如未能获得股东大会的 审议通过或上级机构的同意,本次交易将中止或取消。因此,本次交 易能否最终完成以及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管理风险 生产规模扩大、不同企业船队管理模式与人员合并,对农发远洋 经营管理水平提出较高的要求,可能面临管理制度调整,管理方式的 转变带来的短时间不适应的情况,将存在管理风险。 3.分红未达预期风险 该项目未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等可能因为资源波动、 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动甚至产生较大 差异,从而导致分红未达预期。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农发集团专业化经营战略和上市公司避 免同业竞争的需要。由于鱿鱼钓项目的效益受渔场资源波动的影响较 大,因此公司无法准确预测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以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舟渔公司及其包含农发远洋在内的下 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约2,505.33万元;过 去12个月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3,030万元。 9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增强 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 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 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 告。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强公司的独立性,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本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0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增资扩股协议; 5.评估报告; 6.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