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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1-038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持续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或“中水渔业”)全资子公司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丰汇”)以“丰汇9号”鱿鱼钓船及相关资产、

 负债、劳动力等评估作价,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远洋”),本次交易为长期股权投资,不涉

 及控股权变更、人员安置等事项。

     2. 丰汇远洋系中水渔业全资控股子公司,中水渔业和中国水产

 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渔公司”)为农发远洋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1.1和10.1.3条的规定,农发远洋、舟渔公司均是中水渔业的关联

 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8月1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丰汇9号”

 船增资入股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其中,

 关联董事董恩和、周紫雨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

                                   1
议前,取得了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

审议过程中,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亦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尚需取得

中水渔业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

表决。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经测算,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构成重大资产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平阳浦舟渔厂区内 1-17 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康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注册资本:42,00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场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平阳浦舟渔厂区内 1-17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A30LN84

    2.企业历史沿革

    农发远洋是由舟渔公司、中水渔业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在浙江舟山投

资成立的海洋捕捞企业;其注册资本 42000.0000 万元人民币,统一

                               2
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MA2A30LN8。

       2019 年 5 月 13 日,经农发远洋董事会会议决议、舟山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核准,农发远洋法定代表人由董恩和变更为李

志康。

       3.基本财务状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9,709.66 万元,净资产为

44,544.16 万元;营业收入为 31,912.97 万元,净利润 2,442.78 万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96,086 万元,净资产 44,547

万元,营业收入 8,807 万元,净利润 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142913251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海路 1 号(普陀

区平阳浦)

       经营场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海路 1 号(普陀

区平阳浦)

       法定代表人:董恩和

       注册资本:52,121.00 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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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历史沿革

       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原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

司)成立于 1962 年 10 月,前身为成立于 1958 年 3 月的舟山水产联

合加工厂,现为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农业企业)的重要成员企业。2018 年

1 月 10 日,出资额由 29,100 万元变更为 52,121 万元,出资方仍为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基本财务状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70,420 万元、净资产 92,895

万元、营业收入 185,645 万元、净利润-6,43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为 279,896 万元,净资产 92,875

万元,营业收入 87,665 万元,净利润 28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水渔业全资子公司丰汇远洋拟用“丰汇9号”鱿鱼船舶及相关

资产和负债的评估价值3,300.83万元对农发远洋进行增资扩股,舟渔

公司为保持51.19%原持股比例,以现金3,457.95万元增资;中国农发

集团、中水渔业放弃此次增资。增资完成后各方持股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持股
           原实收   原持股                                          新增后              新增资
 各股东                          评估值     增资额      增值后                 比例
           资本     比例(%)                                      实收资本             本公积
                                                                               (%)

           21,500     51.19     24,765.50   3,457.95   28,223.45   24,501.91   51.19%   456.04
舟渔公司

           10,500     25.00     12,094.89      -       12,094.89   10,500.00   21.93%     -
中水渔业
                                              4
             -       -          -        3,300.83   3,300.83     2,865.51   5.99%    435.32
浙江丰汇
中国农发
           10,000    23.81   11,519.18      -       11,519.18   10,000.00   20.89%     -
  集团

  合计     42,000   100.00   48,379.57   6,758.78   55,138.35   47,867.42   100%     891.36


     四、交易的评估及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公

司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公认的评估方法,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丰汇9号”船

舶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

行了评估。

     (一)关联交易评估价格确定原则和方法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远洋捕捞业务,营业规模较小,在资本市

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均难以找到足够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的可比

企业交易案例,故不适用市场法评估。“丰汇9号”的历史数据较少,

也不适用收益法评估。“丰汇9号”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内及表

外各项资产、负债可以被识别,并可以用适当的方法单独进行评估,

故本次评估选用了资产基础法。

     (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农发远洋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其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要资产为49

艘渔船和1艘运输船,本次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方

法对农发远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农发远洋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资产账面价值为89,709.66万元,负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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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165.50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44,544.16 万 元 。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为

89,709.66万元,评估值为93,545.07万元,增值率4.28%;负债账面

价值为45,165.50万元,评估值为45,165.5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

资产账面价值为44,544.16万元,评估值为48,379.57万元,增值率

8.61%。

    (三)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丰汇9号”船舶及相关资产和

负债进行了评估,根据《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增资涉及

的浙江丰汇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丰汇9号”船舶及相关资产和负债市

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292.94万元,评估值为 3,355.97 万

元,增值率1.91 %;负债账面价值为 55.14 万元,评估值为 55.14 万

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237.80 万元,评估值为

3,300.83 万元,增值率 1.95 %。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农发远洋各股东拟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过渡期及交割

    1.过渡期是指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至实物交割日的期间。

    2.交割日是指动态资产、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净资产

交割及结算的日期。

    3.交割日之前“丰汇9号”的渔获物属于浙江丰汇,相应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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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报关费用等与之相关的费用支出由浙江丰汇承担;交割日后渔

获物归公司所有,相应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办理完成船舶所有权证

书转移手续之前,浙江丰汇有义务协助农发远洋完成“丰汇9号”船

舶渔获报关等手续的办理。

       4.“丰汇9号”所拥有的2020年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及

交割日之前期间运营发生的2021年度国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

依船舶原有权属属于浙江丰汇,交割日之后期间运营发生的2021年国

际履约奖补与能力建设补助属于公司。

       5.舟渔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

购总价存入农发远洋指定的银行帐户。

       (二)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会:增资后,增资前的股东与浙江丰汇平等成为公司的股

东。

       2.董事会:增资后股东按本协议规定委派董事,董事会由7名董

事组成,其中:中国农发集团提名1人,舟渔公司提名3名董事,中水

渔业提名1人,浙江丰汇提名1人,职工董事1名。

       3.监事会: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中水渔业

提名1人,舟渔公司提名1人,职工监事1人。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4.经理层:公司总经理由舟渔公司推荐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

团队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经营管理团队任期3年;

经营管理团队的薪酬、年度生产经营考核目标及激励办法等,由公司

                                7
董事会确定。

    5.党组织:公司设立党组织。党组织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其

他党组织成员3-5名。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合同的生效、变更和争议解决

    1.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全部内容已

得到各方有批准权限的机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且本协议自各方盖

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变更

    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协议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

事项共同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3.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

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六十(60)日内未能

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舟山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其他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当时合法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增资入股项目既符合集团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也符合上

市公司专注主业、避免同业竞争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扩大农发远洋的

鱿鱼钓船队规模,增加营业收入。

    (二)本次交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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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如未能获得股东大会的

审议通过或上级机构的同意,本次交易将中止或取消。因此,本次交

易能否最终完成以及完成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管理风险

    生产规模扩大、不同企业船队管理模式与人员合并,对农发远洋

经营管理水平提出较高的要求,可能面临管理制度调整,管理方式的

转变带来的短时间不适应的情况,将存在管理风险。

    3.分红未达预期风险

    该项目未来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等可能因为资源波动、

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动甚至产生较大

差异,从而导致分红未达预期。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农发集团专业化经营战略和上市公司避

免同业竞争的需要。由于鱿鱼钓项目的效益受渔场资源波动的影响较

大,因此公司无法准确预测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以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舟渔公司及其包含农发远洋在内的下

属子公司累计已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约2,505.33万元;过

去12个月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3,0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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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之前,公司提供了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的相关资料,并解释了必要性,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增强

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

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经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上述

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

告。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同时增强公司的独立性,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本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0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增资扩股协议;

5.评估报告;

6.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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