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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水渔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42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水集团远

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舟渔公司”)持有的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舟渔制品”)100%股权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

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远洋”)51.19%股权,购买中国农业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发集团”)持有的农发远洋 20.89%

股权,购买中国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公司”)持有的中渔

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渔环球”,中渔环球与农
发远洋、舟渔制品合称“标的公司”)5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

后,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备实施重大资产购买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农发集团、中水公司、舟渔公司。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中国农发集团持有的农发远洋 20.89%的

股权、舟渔公司持有的农发远洋 51.19%的股权、舟渔公司持有的舟渔

制品 100%的股权、中水公司持有的中渔环球 51%的股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有权之国资管理机构备案的标的资产

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
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评报字(2023)

第 040762 号),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农发远洋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53,052.19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

经中国农发集团备案。经各方协商并以前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农发远洋 72.08%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38,238.99 万元,其中,中水渔

业应向中国农发集团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11,083.15 万元,中水渔

业应向舟渔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27,155.84 万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

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

040750 号),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舟渔制品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6,963 万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中

国农发集团备案。经各方协商并以前述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舟

渔制品 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26,963 万元。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

限公司拟现金收购股权所涉及的中渔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3)第 040763

号),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中渔环球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值为 219,340.98 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中国农发集团备案。

双方同意以此为基础,并考虑中渔环球在评估基准日后向中水公司分

红 11,000 万元的情况,协商确定中渔环球 51%股权的转让对价按照

以下公式计算:中渔环球 51%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载明的中渔环

球 100%股权的评估值-中渔环球在评估基准日后向中水公司分红金额)
×51%。基于上述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中渔环球 51%股权的转让对价为

106,253.90 万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以现金形式支付,在标的股权过户登记至受

让方名下(即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

全部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公司在重组过渡期内所产生的损益,按照以下约定享有和承

担:

    因农发远洋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

各方同意,农发远洋在重组过渡期内的损益(指在重组过渡期内因盈

利或亏损导致的农发远洋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加

或减少)由中国农发集团和舟渔公司按照本次股权转让前持有的农发

远洋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因舟渔制品除部分商标及专利技术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外,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仍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双方同意,舟渔

制品在重组过渡期内的损益(指在重组过渡期内因盈利或亏损导致的

舟渔制品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加或减少)由舟渔公

司享有或承担。

    因除北京中水海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海龙”)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外,中渔环球母公司及除
中水海龙外的其他下属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均采用资产基础法作

为评估方法,双方同意,中水海龙在重组过渡期内的盈利由中水渔业

享有、亏损由中水公司承担,中渔环球母公司及除中水海龙外的其他

下属企业在重组过渡期内的损益由中水公司按照本次股权转让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该等公司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中水海龙在重组过渡

期内的损益指在重组过渡期内因盈利或亏损导致的中水海龙单体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加或减少;中渔环球在重组过渡期内

的损益指减去中水海龙在重组过渡期内的损益值后,因盈利或亏损导

致的中渔环球在重组过渡期内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增加或减少。

   各方同意由中水渔业决定并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

构对标的公司在重组过渡期实现的损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

项审计报告》,交易对方应予配合,审计费用由中水渔业承担。标的

公司在重组过渡期间实现的损益情况以前述《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各方应于《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 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完成过

渡期间损益的支付。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标的资产利润补偿安排

   就用收益法评估的中水海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舟渔制品的商

标及专利技术(以下简称“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在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内的盈利情况,公司已与相关交易对方签

订了明确可行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该等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

资产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利润数/收入金额不足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利润

数/收入金额的,在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
构审计确认差额后,由相关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补

偿金额以相关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就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标的资产

获得的交易对价为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标的资产过户安排及违约责任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的约定,本次交易协议生效条件全部成就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方应促使标的公司办理完毕标的资产变更至

公司名下的登记手续。标的资产交割日为由交易相关方共同以书面方

式确定的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标的股权的日期。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次交易协议约定但不足以导致本次交易协

议无法履行,则各方应保证继续履行,但本次交易协议另有约定的除

外。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的相应

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其他任何损失,违约方均

不负赔偿责任。违约方不得就其承担的违约责任向标的公司寻求赔偿

或补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农发集团,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

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农发集团,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 市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国农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舟渔公司、中水公司为中国农发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编制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
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

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重组交易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保护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

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
估报告的议案》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标的公司分别编制了 2021 年

度、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告,

上述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相应出具《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上述报告,

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
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

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摊薄

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

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托管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

时增强公司的独立性,是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具体举措,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托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更新建造合计 17 艘金枪鱼钓船

项目”和“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

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客观审慎决定,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

方向及投资总额,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