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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宇车城: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9-05-10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39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增持股份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或其控股企业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增持股份数量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 1%
且不超过 2%;

   增持期限:于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股份过户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

    增持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计划增持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
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
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情形。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光伏”)
的通知:“基于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通过优化法人治理与管理效率,促进上
市公司稳定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北控光伏或其控股企业福州北控
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州禹阳”)拟于本次要约收购股
份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增持贵公司股份不少于贵司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 2%
(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39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北控光伏或其控股企业北控禹阳。

       要约收购完成后,北控光伏及其控股企业北控禹阳合计将持有本公司股份
1,299.4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8%。

       要约收购完成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比
                                                                     持股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万股)
                                                                                  (%)
 1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股东         1,550.85     12.14
 2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股东        776.29       6.08
 3      北清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股东        376.02       2.94
 4      天津富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股东        371.64       2.91
 5      天津富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股东        371.38       2.91
 6      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非国有法人股东        368.07       2.88
 7      福州北控禹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国有法人股东         523.17     4.10
合计                                                                   4,337.42    33.9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增持人实际控制的主体或关联主体若有增持
公司股份应合并计算,均属于增持人范畴,应遵守本公告披露的相关承诺和义务。

       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披露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主体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增持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2、计划增持的股份数量:不少于本公司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 2%。

       3、计划增持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
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39


   4、计划增持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
格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次增持实施期限自北控禹阳要约收购股份过户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且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增持人就未来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
他实施条件。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
持计划的风险情形。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拟于要约收购完成之日起实施,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
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增持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亦继续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不少于
六个月。增持人承诺:在增持人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

   (五)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
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39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