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车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 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134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5 人,实际参会董事 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表
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贷款申请展期的议
案》。
2018 年 12 月 7 日,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者“母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了 20,000 万元贷款,
贷款期限一年,由公司股东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偿以存单质押提供
担保。现余 15,000 万元贷款即将到期,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分行申请流贷展期(原借款合同号:编号为公借贷字第 ZH1800000143997 的《流
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编号为公担质字第 ZH1800000143997 的《质押合同》、编
号为 9918000000086712 的单位借款凭证),展期金额为 15000 万元,展期期限
为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贷款申请展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