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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宇车城: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冻结及执行裁定过户完成的公告2020-01-17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20-07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冻结及执行裁定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
宇车城”)于近日收到北京联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优”)
的通知,其与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宇”)已于近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成都金宇所持 30,026,000 股金宇车
城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并办理完成股权执行裁定过户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2017 年 6 月 7 日,成都金宇股为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向北京联优企业咨
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以持有的本公司 30,026,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提供质押担
保,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该 事 项 已 于 2017 年 6 月 9 日 披 露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内容见《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50)。
     2018 年 9 月 12 日,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网站上知
悉成都金宇持有的公司 30,026,000 股股份全部被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
法冻结。该事项已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内
容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0)。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
查询得知成都金宇持有的 400,000 股公司股份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
法院轮候冻结。该事项已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内容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69)。

     二、股份质押、冻结解除情况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20-07


1、股份质押解除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股东     股股东及              占其所持股      质押开始日   解除质押
                      质押                                               质权人
名称     一致行动                份比例            期         日期
                    股数(股)
             人
成都
金宇                                                                     北京联
控股                                                                     优企业
            否      30026000      100%          2017/6/7    2020/1/14
集团                                                                     咨询有
有限                                                                     限公司
公司


2、股份冻结解除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股东     股股东及              占其所持股      冻结开始日   解除冻结     冻结执
                      冻结
名称     一致行动                份比例            期         日期         行人
                    股数(股)
             人
成都
金宇                                                                     四川省
控股                                                                     自贡市
            否      30026000      100%          2018/9/11   2020/1/15
集团                                                                     中级人
有限                                                                     民法院
公司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收到成都金宇《告知函》,函告公司其收到四川省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川 03 执恢 1 号之一】,其与北京联
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裁定解除北
京联优对成都金宇持有的金宇车城 30,026,000 股股票的质押、冻结。双方已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
登记,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办理了解除司法冻结登记手续。

       三、股份累计质押、冻结解除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金宇所持股份已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前述
其所持 400,000 股公司股份被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采取的轮候冻
结已因本次执行裁定而失效。

       四、股份过户情况

       根据前述裁定书,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成都金宇持有的金宇车城股票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20-07


30,026,000 股作价 446,186,360.00 元,扣划予申请执行人北京联优以抵偿债务
446,186,360.00 元。根据公司收到北京联优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成都金宇所持公司股份已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
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金宇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北京联优持有 30,026,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8%,为公司前单一持股第一大股东,非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