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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冰轮环境: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柳喜军2023-04-13  

                                         冰 轮环 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 司       独 立董 事候 选人 声 明



               ~饰
     声 明人         衫殇
                            啕   ,作 为冰轮环 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 司第十 四届 董事 会独
立 董事候 选人 ,现 公开声 明和保 证 ,本 人 与该 公 司之 间不存 在任何 影响本 人独

立性 的关系 ,且 符合相 关法律 、行政 法规 、部 门规 章 、规 范性 文件和 深圳证 券

交易所 业 务规 则对 独 立 董事候 选 人任职 资格 及独 立性 的要 求 ,具 体 声 明如 下   :




     一 、本人 不存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 第 一 百 四十六 条 等规 定 不得 担

任公 司董事 的情形 。

       舀 是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二 、本人符合 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和条件。

       恒/是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三 、本 人 符合该 公 司章程规 定 的独 立董 事任职条件 。

       J是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四、本人 已经 按照 中国证 监会 《上 市公 司高级 管理人 员培 训 工 作指 引》 的

规 定取得独 立董 事 资格 证 书。

       √ 是 □ 否

       如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五 、本人担任 独 立董 事 不 会违反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务 员法》的相 关规 定 。

       √ 是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六 、本 人担 任独 立董 事 不会违反 中共 中央纪 委 《关 于规 范 中管干部 辞 去公
职 或者 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市公 司、基金 管理公 司独 立董事 、独 立监事 的通知 》

的相 关规 定 。

       、亻趸 □否
        如否 ,请 详细说明       :




     七 、本 人担任独 立董事 不会违反 中共 中央组 织部 《关于 进 一步规 范党政领

导 干部在 企业 兼职 (任 职 )问 题 的意见 》 的相 关规 定 。

        泣亻是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八 、本 人担任独 立董事 不会违反 中共 中央 纪 委 、教 育部 、监察部 《关于 加

强高等学校反 腐倡廉 建设 的意见 》 的相 关规 定 。

       鹾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九 、本 人担任独 立董事 不 会违反 中国人 民银 行 《股 份 制 商 业银 行独 立董事

和 外部 监事制度指 引 》 的相 关规 定 。

       磁         □ 否

        如否 ,请 详细说明           :




      十 、本人 担任 独 立董事 不会违反 中国证 监会 《证 券 公 司董事 、监事和 高级

 管 理人 员任 职 资格 监 管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

        磁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理
      十 一 、本 人 担任独 立董事 不会违反 中国银 监会 《银行 业金 融机构 董事

 事 )和 高级 管理 人 员任 职 资格 管理 办法 》、《融 资性 担保 公 司董事 、监事 、高级

 管理人 员任职 资格 管理 暂行 办法 》 的相 关规 定 。

        磁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十 二 、本人 担任独 立 董事 不 会违反 中国保 监 会 《保 险公 司董事 、监事和 高

级 管理人 员任职 资格 管理规 定》、《保 险公 司独 立 董事 管理 暂行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叼/趋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十 三 、本 人担任独 立 董事 不会违反其他 法律 、行政 法规 、部 门规 章 、规 范

性文件和 深圳 证 券交 易所业 务规 则 等对 于独 立董 事任职 资格 的相 关规 定 。

          凶亻筻□否
          如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十 四、本 人 具备 上 市公 司运作相 关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 关法律 、行政 法规 、

部 门规 章 、规 范性文件 及深圳 证 券交 易所业 务规 则 ,具 有 五 年 以上履行独 立 董

事职 责所 必 需 的 工 作经验 。

         磁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十 五 、本 人 及本人 直 系亲属 、主要社会 关 系均 不在该 公 司及其 附属 企业任

职。


              是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十六 、本 人 及本人直 系亲属 不是 直接或 间接持有 该 公 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的股 东 ,也 不是 该 上 市公 司前 十名股 东 中 自然人股 东 。

         凶亻誓□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十七 、本 人 及本人直 系亲属 不在直接 或 间接 持有 该 公 司 已发 行股 份   sO/0以   上
的股 东单位任职 ,也 不在 该 上 市公 司前 五 名股 东单位 任职 。

         也‘是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_        ___
    十八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勺/是    □ 否

         如否 ,请 详细说明       :




       十九 、本 人 不是 为该公 司及其控股股 东 、 实际控制 人 或者其各 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 务 、法律 、咨询 等服 务 的人 员 。

         凶亻趸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二 十 、本 人 不在 与该 公 司及其控股股 东 、实 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 企

业有 重大业 务往来 的单位 任职 ,也 不在有 重大 业 务往来 单位 的控股 股 东单位任

职。

             是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二 十 一 、本 人 在 最近 十 二 个 月 内不具有 前六项所 列任 一 种情形 。

         囤亻趸 □否
         如否 ,请 详细说明        :




       二 十 二 、最近 十 二 个 月 内,本 人 、本人任职 及 曾任职 的单位 不存在其他任

何影响本 人独 立 性 的情形 。

         √篁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二 十 三 、本 人 不是被 中国证 监会采取 证 券市场 禁 入 措施 ,且 期 限 尚未届满

的人 员 。

          山亻芝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二 十 四、本 人 不是被 证 券交 易所 公开认定 不适 合担任 上 市公 司董事 、监事

和 高级 管理人 员 ,且 期 限 尚未届 满 的人 员。

          亻是 □ 否

         如否 ,请 详细说明       :




       二 十 五 、本 人 不是 最近 三 十 六个 月 内因证 券期 货犯 罪 ,受 到 司法机 关刑事

处 罚或者 中国证 监会行 政处 罚的人 员。

         √趸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__   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 以上通报批

评。


         磁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二 十七 、本 人未 因作 为失信 惩戒对 象等而被 国家 发 改委等部 委认 定 限制担

任上市公 司董事职 务 。

         鹾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二 十 八 、本 人 不是 过往任职 独 立董 事期 间因连续 三 次 未 亲 自出席 董事 会会

议 或 者 连 续 两次 未 能 亲 自出席 也 不 委托 其 他 董 事 出席 董 事 会 会 议 被 董事 会提

请股 东大 会予 以撤 换 ,未 满 十 二 个 月的人 员 。

         λ/篁 □否 □不适用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_
       二 十九 、包括该 公 司在 内,本 人 兼任独 立 董事 的上 市公 司数 量不超 过 5家 。

         鹾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三 十 、本 人 在该 公 司连续担任独 立 董事未超 过六 年 。
       ˇ 是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三 十 一 、本人 已经根 据 《深圳 证 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备 案 办法》 要求 ,委 托

该公 司董事会将本 人 的职业 、学历 、专业 资格 、详 细 的 工 作经 历 、全部 兼职情

况 等详 细 信 息予 以公示 。

       鹾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三 十 二 、本 人过往任 职独 立董事期 间 ,不 存在连续 两次 未 亲 自出席 上 市公

司董事 会会议 的情形 。

       、/盖 □否                       □不适用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三十三 、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 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 自出席上

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亻筵□否                       □不适用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三 十 四、 本 人 过往 任 职独 立 董事期 间 ,不 存 在未 按规 定 发表独 立董事 意见

或发表 的独 立 意见 经证 实 明显 与事 实 不符 的情形 。

        λ/篁 □否                      □不适用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三 十 五 、本 人 最近 三 十六个 月 内不存在 受到 中国证 监会 以外 的其他有 关部

门处 罚的情形 。

       磋       □ 否

        如否,请 详细说明            :




     三 十六 、本 人 不存在 同时在超 过 五 家 以上 的公 司担任 董事 、监事 或高级 管

理人 员的情形 。
          曰亻建 □ 否

          如 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三 十七 、本 人 不存在 过往任职独 立董事任期届满 前被 上市公 司提 前 免职 的

情形 。

               /是
          ˇ         □ 否       □ 不适用

          如否   ,   请 详 细说 明   :




    三 十 八 、本 人 不存在 影响独 立董事诚信 勤勉 的其他 情形 。

          丐/是 □否
          如否 ,请 详 细 说 明       :




    声 明人郑 重声 明        :




    本人 完全清 楚独 立 董事 的职 责 ,保 证上 述声 明真实 、准确 、 完整 ,没 有 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 重大遗漏 ;否 则 ,本 人愿 意承担 由此 引起 的法律 责任和

接 受深圳 证 券交 易所 的 自律 监 管措施 或纪律 处分 。本 人 在担该 公 司独 立董事期

间 ,将 严格遵 守 中国证 监会和 深圳 证 券交易所 的相 关规 定 ,确 保有 足够 的时 间

和精 力勤勉 尽 责地 履行职 责 ,做 出独 立判断 ,不 受该 公 司主要股 东 、实 际控制

人或其他 与公 司存 在利害 关 系的单位 或个人 的影 响 。本 人担任该 公 司独 立董事

期 间 ,如 出现 不符合独 立董事任职 资格 情形 的 ,本 人将 及 时 向公 司董事 会报告

并尽快 辞 去该 公 司独 立 董事职 务 。

     本 人 授 权 该 公 司董 事 会秘 书将 本 声 明 的 内容 及 其 他 有 关 本 人 的信 息 通 过

深圳 证 券交 易所 上 市公 司业 务专 区录入 、报 送 给深圳 证 券 交易 所 或对 外 公告      ,




董事会秘 书的 上 述行 为视 同为本人行 为 ,由 本人承担相应 的法律 责任 。




          声 明人 (签 署 ):印            磁
                                              勺
                                                            ’iOD年 4月 丨丨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