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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雾节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2-28  

						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7-004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2月24日收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吴道洪先生,副董事长吴智勇先生,董事、总经理雷华先生,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钱从喜先生,副总经理刘安治先生通
过“陕国投聚宝盆3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截止本公告日,本信托计划已完成对本公司股份的增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目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充分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长期看好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吴道洪先生通过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神雾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410,4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83%;
吴智勇先生通过神雾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19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雷华先生、钱从喜先生、刘安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吴道洪先生、吴智勇先生、雷华先生、钱从喜先生、刘安治先生共同参与的
本信托计划于2017年2月24日和2017年2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增持公司股份总数为4,130,45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增持金额合计
132,711,487.02元,增持均价为32.13元/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对象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自本次增持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