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17-067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9月15日14:30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1号北纬国际中心B座22层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彬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49,783,5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899%。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49,783,5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889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议案的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 2.1发行规模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2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3 债券品种和期限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4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5 担保方式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6 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7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8 承销方式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9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0 发行安排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11 决议有效期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 项的议案》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同意349,783,567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 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莉莉、郭昕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