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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节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3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期,作为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加董事会会 出席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议       会次数


翟浩              6           0          6          0             0      否          3

钱传海            6           0          6          0             0      否          3

丁晓殊            6           0          6          0             0      否          3

           在 2021 年度的任职期间,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股东
       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在 2021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全体独立董事出席
       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发表意见的情况如下: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6次,独立董事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1年1月2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上,对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重整计划
       (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暨关联交易、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解决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2020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坏账核销事项、内
控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发表意见。

    (三)2021年8月1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上,
对公司拟与债权人签订《贷款减免协议》的事项和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2021年8月30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事项、2021年半年度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1年11月18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于控股
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以及公司拟签订股东协议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的法人治理结构,委员由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及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
围绕子公司江苏院破产重整和恢复经营开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
了公司关于解决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债务和解、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放弃优
先出资权等议案,谨慎发表了意见,认真履行了职责,为公司的经营运行、财
务审计等起到了严格把关的作用,推进了公司合规发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文件,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
断提高自己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加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加深了自觉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4、本人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学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知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
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以上是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 年我们将本着恪尽职
守、勤勉尽职的工作精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价值,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将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翟浩、钱传海、丁晓殊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