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门有关人员进 行了询问,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分工合理,能够满足公司 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以关联交易、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及重点风险揭示及防控作为关键点,各项工 作均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