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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海化:山东海化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专项核查报告2021-03-3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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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1)第 110A003863 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
附的山东海化《关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
1294 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山东
海化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山东海化管理层编
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山东海化实际情况,实施了
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
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山东海化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已按照上
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山东海化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本核查报告仅供山东海化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二一年 三月二十九日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1)第 110A005815 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
1294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
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2,235,960.27          163,041,776.43

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 东的扣 除非经
                                          -267,446,131.09          104,167,964.8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备注
                                                            合并范围内的全部营
营业收入               3,687,613,487.22 4,621,274,158.31
                                                                  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详见说明 1

其中:租赁收入           12,503,994.38

   人员服务费             1,057,113.28

        其他收入             389,804.12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13,950,911.78     14,774,877.49        详见说明1
务收入小计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详见说明2
入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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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673,662,575.44 4,606,499,280.82      详见说明3

说明 1:租赁收入、人员服务费及其他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

说明 2:本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具备商业实质。

说明 3:包括公司主营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副产品、物资及与子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老旧小区供暖改造收入。

三、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批准。




法定代表人:                   王永志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魏鲁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               张 明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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