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8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 东 汕 头 超 声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八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通知
于 2019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监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坏账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2、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核销坏账损失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及财务制度,
内容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3、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意见:该报告如实反映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对公司董
事会发表的意见是客观、合理的。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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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
编制和审核的程序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5、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原第三章“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六条 会议通知必须以书面或传真为准。正常情况下会议通知应在
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到人;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应在通知上加上醒目
“紧急通知”字样。会议因故延期或取消,应比原定日期提前 1 天通知到
人。
拟修改为:
第六条 会议通知必须以书面或传真为准。正常情况下会议通知应在
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到人;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
开三日以前通知到人。会议因故延期或取消,应比原定日期提前 1 天通知
到人。
(2)《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原第三章“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七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下列情况下,监事会
应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
监事。
⒈主席认为必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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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在三分之一的监事提议时;
拟修改为:
第七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在下列情况下,监事会
应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⒈主席认为必要时;
⒉在三分之一的监事提议时。
(3)《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原第三章“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八条 应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若因故未能参加会议,
至少应在开会前 1 天告知联系人。
拟修改为:
第八条 应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在签知表上签名。若
因故未能参加会议,至少应在开会前 1 天告知联系人。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修订内容合理,同意按程序将此议案提交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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