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2-06-10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22-043
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
露了《关于 公司相 关人员收 到<行 政处罚事 先告知 书>的公 告》( 公告编号:
2022-035)。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
局”)下发了《柴志勇、李建英内幕交易“太钢不锈”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董事柴志勇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山西证监
局决定对柴志勇处以 50 万元罚款。
上述事项仅涉及柴志勇先生个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所有信息请
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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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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