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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迪环境:关于退出S354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PPP项目并拟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2021-02-10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出 S354 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 PPP 项目
                       并拟签署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南金沙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沙路桥”)组成的联合体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收到由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联合体为 S354 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 PPP 项目(以下简称

“道县 PPP 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2 月 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市政 PPP 项目及环卫服务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173)。2016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与金沙路桥共同设立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县建设”)投资运营该项目(具

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2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76;《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6-177)。2017 年 6 月 21 日,道县建设与湖南省道县交通运输局签署了《S354

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 PPP 项目协议》,确定道县建设为道县 PPP 项目的合法投资、建设、

运营维护主体。该项目总投资约为 4.27 亿元,经营期为 12 年,含建设期 2 年。

    二、项目退出情况说明

    1、项目退库情况

    2018 年 4 月,道县建设收到湖南省财政厅出具的湘财金函[2018]18 号文件《湖南省财

政厅关于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同(PPP)项目予以退库的通知》、湖南省财政厅出具的湘财金

函[2018]19 号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同(PPP)项目予以退库或暂停

的通知》,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规范 PPP 项目管理,决定对道县 PPP 项目予以退库处理。
     在收到相关文件后,道县建设与项目业主方积极沟通项目后续处理事宜,业主方要求项

目继续实施。

     2、关于拟解除《S354 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 PPP 项目协议》协议书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近期收到道县人民政府关于道县 PPP 项目后续处理的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关于

解除协议书》相关内容,并将上述协议约定

的每年偿还金额列入县财政预算,按程序报批。

     3、本公告所述 PPP 项目终止实施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出 S354 道县至湘源温泉公路 PPP 项目并拟签署解除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道县交通运输局签订《关于解除协议书》并办理该项目后续的项目清算及项目公司注销的相关工

商手续。

     三、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4MA4L8JT03H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住所: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滨河路一段 113 号

     法定代表人:张彦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6,940 万元

     经营范围:公路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环保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技

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土木工程建筑,高科技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

禁止或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 6,870.6 万元,持有其 99%股权;金沙路桥出资 69.4 万元,持有

其 1%股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道县建设资产总额为 10,943.87 万元,负债总额 4,003.87

万元,净资产 6,940 万元。该项目未形成营业收入。(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道县建设资产总额 11,174.54 万元,负债总额 4,234.54 万元,

净资产 6,940 万元。该项目未形成营业收入。(未经审计)

     四、拟签署《关于解除协议书》主要内

容
    甲方:道县交通运输局

    乙方:道县桑德建设有限公司

    1、协议解除事宜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PPP 项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2017

年 5 月 27 日、2017 年 6 月 21 日签订的《S354 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 PPP 项目协议》)。

    (2)甲方按照解除《PPP 项目协议》前乙方实际投入额给予补偿,甲乙双方确认乙方

实际总投入额为 9,976.10 万元(本金 7,837.47 万元,截止 2021 年 2 月 28 日的利息

2,138.63 万元)。其中:5,000 万元征地拆迁款(乙方总计支付甲方征地款 6,000 万元,甲

方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已退回 1,000 万元);2664.587 万元建安工程款;项目其他费用

172.88 万元(包括招标代理费 14.5 万元,工程勘察补勘费 13.11 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

128.47 万元);利息 2,138.63 万元(2018 年 8 月 31 日前按年利率 8%计息,之后按年利

率 7%计息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

    (3)甲方补偿款共分八年分摊支付,即:2021 年 3 月底之前支付 2600.00 万元(其

中本金 2,337.46 万元,利息 262.53 万元);2022 年至 2027 年每年 3 月底之前支付

1,200.00 万元(其中本金 800 万元,利息 400 万元);2028 年 3 月底之前支付余款 1,695.10

万元(其中本金 700 万元,利息 995.1 万元)。八年累计还款总计 11,495.1 万元(其中本

金 7,837.47 万元,2021 年 2 月 28 日前利息 2,138.63 万元,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8 年

3 月 1 日利息 1,519.00 万元)。

    (4)如甲方延期/未足额支付时间超过一个月,除应付 7%年利息外,另需以延期/未足

额支付款项的本金部分为基数支付当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两

倍利率的违约金。

    (5)如甲方自愿提前还款或增加还款金额,乙方可将剩余本金和利息相应扣减,当期

产生利息另行计算。

    (6)甲、乙双方应组成交接小组对《PPP 项目协议》解除前乙方前期总投依法进行确

认、计量、验收和财政评审;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十日内出台评审结论,乙方于收到甲方第一

笔款后十日内完成全部资料及资产的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空调、打印机等设备、设施、

物品,甲方安排专人对接。

    (7)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补偿款后,甲乙双方均不承担和互不追究《PPP 项目协议》

的违约责任和其它损失。乙方必须自行承担和处理好因实施本 PPP 项目而形成的债权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供应商等欠款。
    2、项目业主变更事宜

    (1)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将本项目的建设业主依法变

更为甲方,业主依法变更后,本项目的权利义务依法由甲方承继。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相关

协议的解除事宜。

    (2)甲、乙双方依法按程序迅速做好项目业主和相关审批许可手续变更事宜,完成业

主交接手续,依法依约履行各自的职责。

    五、项目后续处理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就 S354 道县上关至湘源温泉公路 PPP 项目退出事项与业主

方进行沟通并签署最终的正式协议,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对道县建设进行后续的清算工作。

最终的正式协议以经业主方核定的内容为准。

    六、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业主方已就签署该项目终止协议事项与道县建设达成一致,双方已就《关于解除协议书》内容进行了确认,且该项目已正式退库。

本次协议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业主方签署《解除协议》有助于避免因项目退库

形成的损失,有利于防范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项目终止及退出对公司

本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预计,具体影响金额尚待协议签署及后续财务测算及

审计认定。

    七、备查文件

    1、道县人民政府关于道县 PPP 项目后续处理的常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