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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莞控股: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0-01-02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所经营的莞
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莞深高速龙林支线的高速公路资产采用
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收费

期的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聘请了专业机构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所属的
高速公路未来车流量进行了预测。至目前三年期限已过,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重新聘请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所属的高速公路未
来车流量进行预测,并对公司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 12 月起对公司
执行的高速公路资产折旧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折旧计提差异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是由于当前实际车流量较三年前的预测

                                     1/4
 数据发生变化,重新调整了剩余经营期总收费车流量而导致的折旧差
 异。

          按照 2016 年、2019 年聘请专业机构预测的各高速路段标准车流
 量单位折旧额如下表:
                                             原预测的                新预测的 新预测的
                                                          原预测的             单位折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总收费车        总收费车 单位折旧
   路段                                          单位折旧                      旧差异
             (万元) (万元) (万元)   流量                 流量   额(元 /
                                                 额(元 /辆)                  (元 /辆)
                                        (万辆)             (万辆) 辆)
莞深高速一
             230,846.77 147,640.64 83,206.13 27,082.36      3.29272 30,118.09   2.76266 -0.53006
   二期
莞深高速三
              56,893.52 28,263.04 28,630.48 17,572.81       1.70125 24,012.02   1.19234 -0.50891
期东城段
莞深高速龙
              33,245.90 22,850.24 10,395.66 16,927.14       0.65798 22,517.70   0.46167 -0.19631
  林支线

   合计      320,986.18 198,753.91 122,232.27 61,582.31         — 76,647.81        —       —


          注:(1)原预测的总收费车流量为 2016 年聘请专业机构预测高
 速公路剩余收费期的车流量;新预测的总收费车流量为 2019 年聘请

 专业机构预测高速公路剩余收费期的车流量;
          (2)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至经营
 期末标准车流量总额;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价值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固定资产净值为基数计算标准车流量单位
 折旧额。
          (3)剩余经营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7 年 6 月。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属高速公路资产计提折旧所依据的车流量
 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所以,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于 2019 年 12 月起采用新的会计估计

                                              2/4
进行处理即可,不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2、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自 2019 年 12 月起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如果以 2019
年 12 月的预计车流量数据测算,按照变更后的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
额计算折旧,将导致路产折旧较变更前少计提 4,245,251.31 元,即利

润总额将增加 4,245,251.31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莞深高速一二 莞深高速三期 莞深高速龙林支
       项   目                                                           合计
                             期         东城段           线
按原会计估计应计提折旧   12,675,622.56   5,572,806.63   1,802,203.42   20,050,632.61

按新会计估计应计提折旧   10,635,119.30   3,905,761.37   1,264,500.63   15,805,381.30

  会计估计变更差异        -2,040,503.26 -1,667,045.26   -537,702.79    -4,245,251.31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由于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
公司 2019 年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较小,未达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

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政策的规

定,符合高速公路车流变化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采用工作量法对高速公路资产计提折旧,此次依据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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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所属的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
及莞深高速龙林支线未来车流量的最新预测,对公司标准车流量单位

折旧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9 年
12 月起实施,对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影响较小,不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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