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9-09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所经营的莞 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及莞深高速龙林支线的高速公路资产采用 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公司每三年将根据实际车流量重新预测剩余收费 期的车流量,并调整以后年度每标准车流量应计提的折旧。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聘请了专业机构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所属的 高速公路未来车流量进行了预测。至目前三年期限已过,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重新聘请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所属的高速公路未 来车流量进行预测,并对公司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 12 月起对公司 执行的高速公路资产折旧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折旧计提差异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是由于当前实际车流量较三年前的预测 1/4 数据发生变化,重新调整了剩余经营期总收费车流量而导致的折旧差 异。 按照 2016 年、2019 年聘请专业机构预测的各高速路段标准车流 量单位折旧额如下表: 原预测的 新预测的 新预测的 原预测的 单位折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总收费车 总收费车 单位折旧 路段 单位折旧 旧差异 (万元) (万元) (万元) 流量 流量 额(元 / 额(元 /辆) (元 /辆) (万辆) (万辆) 辆) 莞深高速一 230,846.77 147,640.64 83,206.13 27,082.36 3.29272 30,118.09 2.76266 -0.53006 二期 莞深高速三 56,893.52 28,263.04 28,630.48 17,572.81 1.70125 24,012.02 1.19234 -0.50891 期东城段 莞深高速龙 33,245.90 22,850.24 10,395.66 16,927.14 0.65798 22,517.70 0.46167 -0.19631 林支线 合计 320,986.18 198,753.91 122,232.27 61,582.31 — 76,647.81 — — 注:(1)原预测的总收费车流量为 2016 年聘请专业机构预测高 速公路剩余收费期的车流量;新预测的总收费车流量为 2019 年聘请 专业机构预测高速公路剩余收费期的车流量; (2)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额: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至经营 期末标准车流量总额;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价值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固定资产净值为基数计算标准车流量单位 折旧额。 (3)剩余经营期为 2019 年 12 月至 2027 年 6 月。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更 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所属高速公路资产计提折旧所依据的车流量 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所以,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于 2019 年 12 月起采用新的会计估计 2/4 进行处理即可,不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2、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由于自 2019 年 12 月起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如果以 2019 年 12 月的预计车流量数据测算,按照变更后的标准车流量单位折旧 额计算折旧,将导致路产折旧较变更前少计提 4,245,251.31 元,即利 润总额将增加 4,245,251.31 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莞深高速一二 莞深高速三期 莞深高速龙林支 项 目 合计 期 东城段 线 按原会计估计应计提折旧 12,675,622.56 5,572,806.63 1,802,203.42 20,050,632.61 按新会计估计应计提折旧 10,635,119.30 3,905,761.37 1,264,500.63 15,805,381.30 会计估计变更差异 -2,040,503.26 -1,667,045.26 -537,702.79 -4,245,251.31 四、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由于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 公司 2019 年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较小,未达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 准,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政策的规 定,符合高速公路车流变化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玉罡、江伟、刘恒、徐维军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采用工作量法对高速公路资产计提折旧,此次依据专业机构 3/4 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对公司所属的莞深高速一二期、三期东城段 及莞深高速龙林支线未来车流量的最新预测,对公司标准车流量单位 折旧额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9 年 12 月起实施,对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影响较小,不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