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2021-049 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2021-08-20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9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册
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及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的永续中期票据。
此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重大建设项目的资本金支出需求。公司
后续将根据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金融市场运行情况等
因素择机分期注册与发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主体:本公司
2、注册发行品种:永续中期票据
3、注册规模: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及发行永续中期票
据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机
分期注册、发行,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注册的金额
为准。
4、发行利率:本次公司拟发行的永续中期票据利率按照市场情
况确定;第一个定价周期内各计息年度发行利率保持不变,自第二个
定价周期的第一个计息年度起,每经历一个定价周期重置一次票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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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公司有权于第一个定价周期内最后一个付息日及其后每个付息
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赎回本期债券。
5、发行期限:本次永续中期票据定价周期不超过 5 年,可以为
单一品种或数个不同的品种;在每个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不行使赎
回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定价周期,在公司行使赎回权而全额兑
付时到期;本次永续中期票据于公司依照发行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
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等重大投资项
目的资本金支出,以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日常经营活动或股权投资活动。
7、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事宜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产品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
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永续中期票据发行工作的效率,依据《公司法》《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
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
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
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注册及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注册、发行方案
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品种、发行
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承销方式等。
2、根据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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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
相关合同或协议。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
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
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永续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资本结构,支持轨道交通 1 号线 PPP 项目等重大投资项目
的资本金支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永续中期票据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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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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