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宜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加 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投机套利的交易行为。该业务的相 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 成果造成的影响,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幼美、熊明华、陈玉明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