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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0年12月31日的
公司总股本1,904,319,011股(按公司2021年1月21日非公开
发行股份完成后全部发行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952,159,505.5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04,319,0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
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29 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
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88   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2       08*****631   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22 日
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
业园
    咨询电话:0635-3481198
    咨询联系人:李雪莉
   传真电话:0635-3481044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