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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关于“18鲁西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2次提示性公告2021-11-11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鲁西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
                       第 2 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利率调整:“18 鲁西 01”(以下或称“本期债券”)发行人

      选择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下调至

      3.4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在做出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

      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

      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

      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

      利息)卖出持有的本期债券。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

      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仅限

      交易日)。
    回售资金到账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回售撤销: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期:2021

      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3日(仅限交易日)。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

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4. 债券代码:112825.SZ。

   5.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 发行总额:9 亿元。

   7. 票面利率:4.58%。

   8. 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2

      月 13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票面利率为 4.58%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

选择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下调至 3.40%且

维持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

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仅

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

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登记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

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

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

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

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
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撤销期为 2021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仅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售撤销后,有效

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

态。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逾期未办

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T 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0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

期间利息,利率为 4.58%,每 10 张“18 鲁西 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6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

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5.8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

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
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债券

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付息网点在向个

人支付时统一由各付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及国务院常务

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发行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雪莉

    联系电话:0635-3481198
传真:0635-3481044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欢

联系电话:010-59013951

传真:010-59013945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鲁西 01”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 2 次提示性公告》盖章页)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