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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西化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4-30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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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市 东 城 区朝 阳 门 北 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 号 富 华大 厦 A 座 9 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 8, Chao yang men B eid aj ie,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 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2JNAA30309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鲁西化工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鲁西化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贡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超



           中国    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