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19-021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时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5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6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 85 号建工大厦 3 层 321 会议室。 1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祥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69,680,37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5.30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69,604,27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5.29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564,15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53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488,056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52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11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69,680,37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564,1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69,680,37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同意股数 3,564,1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审议通过《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69,680,37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564,1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69,680,37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 同意股数 3,564,1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69,680,37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564,1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69,680,37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564,1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审议通过《关于云浮联发化工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盈利预 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564,1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564,1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 司表决权股份数 209,261,113 股;关联股东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 81,051,861 股;关联股东广 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法人股东,持有本公 司表决权股份数 75,800,000 股,以上为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陈健先生, 持有本公司表决权股份数 3,240 股。以上四位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 6 份 366,116,214 股,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议案 8.00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8.01《关于选举宁志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69,676,27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560,0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8.02《关于选举顾元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 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69,676,27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数 3,560,056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850%。 表决结果:该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7 2、律师姓名:蒋瑜文、裴娜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