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粤桂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9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19-039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公司

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和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

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

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

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新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

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

    (6)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

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7)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

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

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

析填列。

    2.非货币性交换资产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要求在所

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

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

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

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

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

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

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

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

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及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依据上述通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自颁

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上述通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

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

现金流量。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

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

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三)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规定,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

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

量。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

[2019]9 号)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自上述文件颁布之日起开

始执行,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其审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