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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通鑫茂: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0836            股票简称:富通鑫茂             编号:(临)2019-031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纤公司”)为天津富通鑫茂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持有其 49%股
份;天津长飞鑫茂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 80%股权,长飞光纤持有其 20%股权。
    长飞公司拟通过减资方式退出其在光纤公司、光缆公司的全部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减资”)。
    本次减资完成后,光纤公司、光缆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事件概述

    2009年4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长飞公
司合资经营光纤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资产出售公告》)。光纤公
司注册资本2.2亿元,公司出资1.12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长飞公司出资1.078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经营期限为十年。十年来,经过对光纤公司的不断投
资、扩产,其已拥有两个厂区,分别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环内)
榕苑路10号和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环外)海泰创新五路6号。
    2009年4月、5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二〇〇九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光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09
年4月29日公司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对外投资
公告》;2009年5月16日公司披露的《二〇〇九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光缆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00%。2009年9月,长飞公司
对光缆公司增资2,000万元,光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公司出资0.8亿
元,占注册资本的80%,长飞公司出资0.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20%,经营期限为
十年。
    鉴于光纤公司、光缆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约定的合资经营期限将分别于
2019年5月31日和2019年7月12日到期,经公司与长飞公司友好协商,光纤公司、
光缆公司将由公司全资控股继续经营,长飞公司则以减资方式退出其在光纤公司、
光缆公司的全部出资,同时,长飞公司将购买光纤公司位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
产业园区(环外)海泰创新五路6号的包括土地、厂房、生产设备等在内的资产
(“目标资产”)(以下简称“资产转让”)。相关各方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减资
及资产转让在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
    光纤公司的经营期限已延期至2029年5月31日。

二、所涉控股子公司情况说明

1、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制造;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
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光纤制造设备租赁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日
    注册地:天津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0号
    经营期限:2009年6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
    光纤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11,224.89 万 元 , 净 利 润 为 9,246.56 万 元 , 总 资 产 65,729.90 万 元 , 净 资 产
51,567.75万元。

2、天津长飞鑫茂光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光缆、光纤、光纤预制棒、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
件、附件、组件和材料及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光缆专用设备及通信产
品的制造、提供上述相关产品的工程安装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机电一体化及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3日
    注册地:天津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98号
    经营期限:2009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12日
    光缆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36,175.76万元,总资产13,804.13万元,净资产-423.99万元。

三、光纤公司、光缆公司减资对价及支付方式

    (一)光纤公司

    1、长飞公司所持光纤公司 10,780 万元出资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 49%)的
减资作价将以光纤公司经各方认可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的所有者权益为基础
(股权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根据评估结果,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减资对价,最高不超过 28,500 万元。

    2、光纤公司应付长飞公司的减资对价将与长飞公司和/或其在天津的全资子
公司应付光纤公司的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款先行冲抵,冲抵后的余额部分应自减资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或目标资产交割完成之日(以两者中较晚者为准)起 10
日内向长飞公司(若减资对价大于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款)或光纤公司(若目标资
产的转让价款大于减资对价)支付完毕。公司就光纤公司的付款义务(如有)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长飞公司就其天津子公司的付款义务(如有)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二)光缆公司

    各方根据审计结果(基准日为 2019 年 5 月 31 日)协商一致后确定减资对价,
预计减资对价为 0 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是为了妥善解决公司与长飞公司合资经营到期的相关问题,
以满足公司与长飞公司各自经营与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双方的利益;
    2、本次减资后,光纤公司和光缆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本次减资将使上市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规模有所减少;光纤公
司的减资对光纤公司的现金流产生短期影响;
    4、本次减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减资本身不会对公司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如减资和资产转让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前因任何原因无法全部完成,则除
非各方另有约定,各方同意光纤公司将根据《合资经营合同》第十九章的约定予
以清算解散。
     减资和目标资产转让中的一项或多项因任何原因无法完成,各方应秉诚协
商,就变更交易方案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的,各方同意对光纤公司进行清算
并解散。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根
据减资的具体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天津长飞鑫茂光通信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及减资协议》
    2、《关于天津长飞鑫茂光缆有限公司之减资协议》




                                           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