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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通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30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公司、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
保证。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
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仅存在部分管理流程方面的


                                  1
 一般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司成
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公司专项职能部门、子公司的内控
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组成,负责组织落实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

       (二)纳入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主要
控股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5.4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57%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一)组织架构、(二)发展战略、
(三)人力资源、(四)社会责任、(五)企业文化、(六)资金活动、(七)采
购业务、(八) 资产管理、(九)销售业务、(十)研究与开发、(十一)工程项
目、(十二)担保业务、(十三)财务报告、(十四)全面预算、         (十五)合同
管理、(十六)内部信息传递、(十七)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主要包
括:财务管理风险、财务报告披露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内部信息传递风险和运营
风险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综述

   1、内控制度组织结构



                                      2
   ①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确保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监
督机构,对公司各项制度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
状况进行检查。
   ②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依据
《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公司现设有副总经理
两名,各司其职,共同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
   ③公司设有运营管理部、采购部、研发部、生产管理部、资金管理部等部
门,内部机构较为合理,职责明确,相关人员也拥有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2、内控制度健全情况
   公司目前制订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
等等,并在实践中得到了良好的贯彻与实施。公司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经常性
的检查和评估,并进行必要的修订,以保证其符合最新的公司治理要求及公司自
身发展的要求。
   同时,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也依法建立起了一整套的财务管理、人
力资源管理、法务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行政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且公司对
《内控手册》也进行了修订换版,以此保证了公司日常经营顺利、有序地进行。

   3、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司拥有独立的内审部门,由具有专业知
识的人员组成。本年度内,公司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按季度对公司的资产、账
务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在2021年光通信行情走势趋于明朗的环境下,内审部
将继续做好审查及监督整改等工作,最大可能的维护公司权益、保护投资者利
益。

   4、主要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保证了
公司总部对主要控股子公司的有效控制。管理、控制的主要体现:
   ①人员管理:对于异地子公司,公司均派出了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其主要领导
职务,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管控。


                                   3
   ②财务管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由公司总部委派,由公司总部垂直管
理,且在工作职责方面保持了绝对的独立性。
   ③合同管理和控制:公司总部设有专职的法务部,负责对主要控股子公司签
订的所有合同进行审查,从法律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5、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的直
接领导下,依据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制度》负责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本年度
内,公司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完成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及其他临时公告等披露工作,并紧密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公司公告真实准确,以便公司的各项情况能够准确及时
地反映给股东。
   公司有明确的重大信息内部责任人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在重大信息报告方面的
责任人,保证了相关重大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6、重大担保事项的内部控制情况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担保事
项的评审、批准、执行、监督等环节的控制流程。
   公司目前不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债务人未按时履行
义务导致公司需承担担保义务的情况。

   7、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内部控制情况
   目前《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
工作细则》等均详细规定了各自的投资权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严格
按前述内控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力,对相关投资事项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核;公司投
资部也会对相关的投资事项进行全面的调研,为公司领导层的决策提供支持保障。

   8、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程序,对交易的内容、
价格等进行审查,并在达到标准后进行信息披露。经统计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
金额在曾通过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范围内。

   9、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情况



                                     4
    公司已制定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监督等事项作了详尽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涉及募投项目和资金。

    10、公司履行社会职责的情况:在做好内控制度完善的同时,公司也十分重
视履行社会职责,在2020年先后七次向国内不同地区捐赠款项,共计:人民币伍
拾壹万伍仟元整,做到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更多的回报社会。
    11、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完善了内部
机构的设置,同时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等工作制定了明确的议事规则,保证各专业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协助公司
董事会更好的履行职责。
    在其他方面,公司进一步对董事会的召开,公告的发布,维护与投资者关系
等方面也作出了相应的整改和提高;对于其他已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继续
予以严格的贯彻执行。

    12、按照内控要求,公司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
计。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潜在错报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或1000万元认定为重大缺陷。
    ②潜在错报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25%或500万元,小于资产总额的0.5%
或1000万元,认定为重要缺陷。
    ③潜在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25%或500万元,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存在以下四种情况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高管舞弊;


                                     5
    ②更正已公布财务报告(因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除外);
    ③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内控运行未发现;
    ④内部监督无效。
    存在以下四种情况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5%或
   1000万元的认定为
重大缺陷。
    ②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资产总额的0.25%或
500万元,小于资产总额的0.5%或1000万元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③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25%或
500万元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存在以下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严重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内部控制
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
成按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面影响。

    ②存在以下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定量标准认定的重
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


                                     6
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③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①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②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③一般缺陷: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①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②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③一般缺陷: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
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将继续围
绕落实和完善内控制度来开展,致力于提升全员内部控制意识,将内控理念固化在
流程中,强化内控制度执行,优化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水平持续
提升。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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