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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秦川机床: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机床    公告编号:2022-47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
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以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
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及整改措施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注函》
    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秦
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 20
号),该关注函对“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6 日公告了《关于收到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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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省财政厅拨付 2014 年项目资本金及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
技创新专项资金的公告》,披露公司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拨
付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2014 年项目资本金的通知》(陕财
办企[2014]144 号),公司收到从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中拨
付资本金 5000 万元,专项用于公司工业机器人关节减速器生产
线设计制造项目建设,该项拨款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公告了《关于收到变更补助资金用
途文件的公告》,披露公司收到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变更补助资
金用途有关问题的批复》,将陕财办企[2014]144 号拨付的工业机
器人项目资金 5000 万元,变更为对公司 2016 年产品结构升级补
助资金,公司预计将增加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 5000 万元。
    公司在 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告的《关于收到变更补助资金用
途文件的补充公告》中进一步披露,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公
告的《2016 年度业绩预告》中已经考虑了上述变更用途的 5000
万元补助资金对 2016 年损益的影响。”相关变更事项要求公司作
出书面说明,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作出书面回复并公告,详
见公司《关于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
的公告》(2017-06)。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高效数控
磨齿机与车齿刀具研发中试基地项目政府补助 400 万元未及时
披露。
    2017 年 6 月 2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关于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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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三)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注函》
    陕西省证监局自 2017 年 6 月 9 日至 8 月 16 日对公司进行现
场检查,关注到以下问题:1、未及时披露子公司深圳秦川国际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项、子公司深圳秦川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事项;2、会计核算方面执行不到位、披露不
充分;3、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不到位;4、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不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不完整;5、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被陕西省证监局出具《关于秦川机
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的监管关注函》(陕证监函[2017]256 号)。
    (四)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2016 年 3 月、9 月,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宝鸡忠诚机床股份有
限公司向公司关联方宝鸡忠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 4,000
万元、500 万元,上述事项未及时披露。
    2017 年 9 月 25 日,公司被陕西省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秦川
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
施字[2017]13 号)。
    (五)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秦川国际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3 日-12 月 22 日以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循环累计发生额达 4.21 亿元未及时
披露。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汉江机床有限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1,061.27 万元未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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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被陕西省证监局出具《关于对秦川
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
施字[2018]9 号)。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汉江机床有限公
司收到政府补助 1,061.27 万元未及时披露。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秦
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
68 号)。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注函》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秦川国际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13 日-12 月 22 日以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循环累计发生额达 4.21 亿元未及时
披露。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秦
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103 号)。
    三、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
整改情况
    公司对本部及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进行
了批评教育、内部处罚。并组织上述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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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
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
    同时,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进一步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
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综上,公司近五年,已经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监管意见落实了整改措施,并按期向有关部门报送了相应整
改报告。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及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规
范公司运营,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除上述监管措施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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