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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国安: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资产的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0-0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通信”)目前
持 有 江 苏 省 广 电 有 线 信 息 网 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简 称 “ 江 苏 有 线 ” )

490,090,75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为 9.80%。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
盘活存量资产,结合自身资金安排,国安通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
择机出售江苏有线部分股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国
安通信有限公司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出售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安排
     1、标的名称: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标的数量:拟出售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300,043,060 股,且保证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江苏有线总股本的 2%,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江苏有线总股本的 1%。
     3、出售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出售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5、出售时间:自江苏有线相关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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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88,452.98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国中

    4、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10 日
    5、股东情况: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江苏有线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700,765,182             14.01
  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                           490,090,759              9.80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8,211,444              6.36
  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291,331,023              5.83
  无锡广播电视集团                               224,662,027              4.4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8,606,640              2.37

  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118,133,570              2.36
  泰州广播电视台                                  89,336,242              1.79
  镇江市广播电视台                                85,030,846              1.70
  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
                                                  80,693,802              1.61
  限合伙)


    江苏有线第一大股东为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4.01%;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与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注
册资本 16.70 亿元;成立时间 2007 年 2 月 8 日;注册地江苏南京。

    6、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电话声讯服
务、移动网和固定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以上经营范围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所列业务覆盖范围经营)。一般经营项
目: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改造、经营、维护和管理,广播电视的频道集成及
传输,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及信息设备代
理、销售及租赁,对广播、电影、电视、信息、传媒等产业进行投融资及其管理。
    7、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有线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22.30
亿元,总负债为 100.12 亿元,净资产为 215.01 亿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10.41

亿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19 亿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8.85 亿元,营
业利润 6.15 亿元,净利润 8.01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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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江苏有线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17.84 亿元,总负
债为 93.64 亿元,净资产为 217.02 亿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8.38 亿元。2019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4.61 亿元,营业利润 3.49 亿元,净利润 4.54 亿元,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6 亿元。

     8、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江苏有线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10 日,由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投资有限公
司、中信国安通信有限公司等 17 名股东发起设立,注册资本 68.23 亿元;2011
年 9 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册资本减至 22.74 亿元;2012 年 3 月,江苏
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对其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23.91
亿元;2015 年 4 月,江苏有线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
本增至 29.88 亿元;2016 年 7 月,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增至 38.84
亿元;2018 年 12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总股本增至 49.30 亿元;2019 年 6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总股本增至 50.01 亿元。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江苏有线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国安通信持股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持股数量:490,090,759 股
     2、持股比例:9.80%
     3、对应最近一期经审计账面价值:21.07 亿元
     4、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持股历史沿革:江苏有线于 2008 年 7 月 10 日成立,国安通信以所持有

的 地 方 广 电 网 络 公 司 股 权 及 部 分 现 金 对 江 苏 有 线 出资 , 取 得 了 江 苏 有 线
454,899,969 股股份,占比 20%。2012 年 3 月 21 日江苏有线定向增发股份,国
安通信持股比例被稀释为 19.02%,持股数量不变。2015 年 4 月 28 日,江苏有线
完成 IPO,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国安通信持股比例被稀释为 15.22%,
持股数量不变。2016 年 7 月 7 日,江苏有线实施送转股,每 10 股转增 3 股,国
安通信持股数量变更为 591,369,960 股,持股比例不变。2018 年 12 月 15 日,
江苏有线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国安通信持股比例被稀释为 11.99%,持股
数量不变。2019 年 3 月 21 日—4 月 30 日,国安通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江苏

有线 56,387,000 股股份,减持后持股数量为 534,982,960 股,占比 10.85%。2019
年 5 月 28 日—11 月 27 日,国安通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江苏有线 44,892,201

                                            3
股股份,减持后持股数量为 490,090,759 股,占比 9.80%。
    6、质押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通信所持江苏有线股票中 490,090,759
股为质押状态,占其总股本比例为 9.80%。
    7、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涉及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三、本次交易的其它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盘活存量资产而做出的整体安排。
    2、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回笼资金,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创新业务,促进公司
的持续发展,同时可能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波动导致交易的具体实施时间和价格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减持计划。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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