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茂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7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在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认真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
状况、资产交易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
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及内控制度建设,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主要审议事项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情况
    八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外事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拟
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议案》、审议《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 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监事
会成员列席和参加了2021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董事
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本年度公司各项
决策程序、经营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决议及要求,恪尽职守,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经营层在授权范围内实施
经营管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和 2021
年度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其它文件,了解
参股、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正常。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
项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真实、客观的。
   (三)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行为
    根据 2021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拟对交易性金
融资产处置的议案》,报告期内,处置广发证券股票处置广发证券股票 433.82 万股,
回笼资金 11,550 万元,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四)关于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业务往
来。本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和持续发生的,有利于公司的主
营业务发展,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作用。
    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是建立在市场竞争基础上的,均
符合协商一致、价格公允、公平交易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购销及服务工作中,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
在被控制的情况;公司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现象。
                                      2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
一套较为完整的、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且能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生产
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公司
聘请的内控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现状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六)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及薪酬执行情况进行
了考核。
    监事会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是根据岗位
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执行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七)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发挥各子公司市场
融资功能,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这
些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我们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八)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认为: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
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上述资产减
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九)报告期前和报告期内,公司均未对实现利润进行预测,故不存在实现利润
                                       3
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问题。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核心业务
和关键业务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断提高和完
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关注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
行,促进公司持续依法运作、规范发展,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