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5月07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05月07日上午9:15至 2021年05月07日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 05月0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0 号大唐电信集团主楼 11 层;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付景林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股份 130,383,20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652%。 2.出席现场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129,871,24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0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11,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4%。 3.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 聘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曼怡、闫凌燕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结 议案名称 号 股 份 数 量 占有效表决权 股 份 数 量 占有效表决权 股 份 数 量 占有效表决权 果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1.00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130,289,708 99.9283% 93,500 0.0717% 0 0.0000% 通过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130,289,708 99.9283% 93,500 0.0717% 0 0.0000% 通过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130,289,708 99.9283% 93,500 0.0717% 0 0.0000% 通过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130,289,708 99.9283% 93,500 0.0717% 0 0.0000% 通过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30,289,708 99.9283% 93,500 0.0717% 0 0.0000% 通过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30,289,708 99.9283% 93,500 0.0717% 0 0.0000% 通过 7.00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预计 14,045,209 99.3387% 93,500 0.6613% 0 0.0000% 通过 2021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 14,045,209 99.3387% 93,500 0.6613% 0 0.0000% 通过 务协议>的议案》 其中,议案七、议案八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占 出 席 会议 中 占 出 席 会议 中 占 出 席 会议 中 号 股份数量(股) 小 股 东 所持 股 股份数量(股) 小 股 东 所持 股 股份数量(股) 小 股 东 所持 股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份的比例 1.00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13,492,140 99.3118% 93,500 0.6882% 0 0.0000%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报告》 13,492,140 99.3118% 93,500 0.6882% 0 0.0000% 3.00 《2020 年度监事会报告》 13,492,140 99.3118% 93,500 0.6882% 0 0.0000%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13,492,140 99.3118% 93,500 0.6882% 0 0.0000%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3,492,140 99.3118% 93,500 0.6882% 0 0.0000% 6.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13,492,140 99.3118% 93,500 0.6882% 0 0.0000% 7.00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13,492,140 99.3118% 93,500 0.6882% 0 0.000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8.00 《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13,492,140 99.3118% 93,500 0.6882% 0 0.0000% 议>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穆曼怡、闫凌燕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与记录人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