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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鸿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6-17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不超过 6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就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
 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 号)
 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19 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2,016,129 股,发行价 4.96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9,999,999.84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41,102,838.86 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
 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1)
 01055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
 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鸿数据”)、大唐高鸿信息通信(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义
 乌”)已与商业银行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融证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共 1,241,102,838.86 元,用于具体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 集 资 金 承 截止 2021 年 6 月 16 日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入金额

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
                               109,391.32        99,110.28             7,077.34(注 1)
目
偿还银行借款                    25,000.00        25,000.00            25,000.00(注 2)
总计                           134,391.32       124,110.28                    32,077.34
       注 1:全部为自有资金投入;
       注 2: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含公司置换前期投入 2.2 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05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 22,00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22,000 万元自筹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5,000 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 22,0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9,374.76 万元(含利息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以上数据未
 经审计)。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公司预计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和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高鸿股份过去 12 个月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需要逐步
完成,根据公司投资具体时间计划以及目前经营情况需要,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
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以最新的一年以内(含
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如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 万元,每十二个
月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 2,610.00 万元。
    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为公司未来经营提
供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四、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高鸿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高鸿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有关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详细
核查,查阅了使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会议文件、
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高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核查审批程序。
    2、高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高鸿股份过去 12 个月内未从事高风
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间接进
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高鸿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高鸿
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0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