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华融证券关于高鸿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6-1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
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或“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号——保荐业
务》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高鸿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5号)核准,高鸿股份本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016,129股,每股发行价格 4.96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999,999.8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
用、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897,160.98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1,241,102,838.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5月20日存入高鸿股
份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1]010556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993,747,583.71元(含利息及尚未
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日已投入金额
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9,391.32 99,110.28 7,077.34(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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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承诺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日已投入金额
偿还银行借款 25,000.00 25,000.00 25,000.00(注2)
总计 134,391.32 124,110.28 32,077.34
注 1:全部为自有资金投入:
注 2: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含公司置换前期投入 2.2 亿元。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高鸿股份过去12个月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
风险投资。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需要
逐步完成,根据公司投资具体时间计划以及目前经营情况需要,为避免资金闲
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以最
新的一年以内(含一年)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如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万元,每十二个月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2,610.00万元。
因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为公司未来经
营提供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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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
高鸿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上述事项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详细核查,查阅了使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
会议文件、监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高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核查审批程序。
2、高鸿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高鸿股份过去12个月
内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高鸿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
荐机构同意高鸿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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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金印 曾 畅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