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安徽国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将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 156,526,541 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707,499,965.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2,236,722.5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695,263,242.81 元。该等股份于 2021 年 1 月 5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登记手续,并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4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02 号《验资 报告》。 1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37,784,257.90 元,本年度使用 98,987,826.65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本公 司募 集资 金专 户余额 为人 民币 482,127,993.54 元,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237,784,257.90 元,银行手续 费支出 3,594.75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95,263,242.81 元的差 异金额为存款利息 24,652,603.3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 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国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 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07 年 7 月董 事会三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一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 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 2 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风先基材料”)开设了合肥科技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010268895066600000011 专项账户,仅用于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 目投资的支出,均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风先基材料与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保荐 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 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371339666600000064 活期存款 443,858,252.75 营业部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10268895066600000011 活期存款 38,269,740.79 营业部 合计 482,127,993.5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 1。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3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 议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计划募投项目高性能微电子级聚 酰亚胺膜材料项目建设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调整。本次募 集资金变更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5,646.32 万元出资全资子公司合肥国 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用于项目建设,并根据项目变更情况增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2-01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详见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 4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526.32 本年度投入募 9,898.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5,646.32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5,646.32 已累计投入募 23,778.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0.04%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 度(%)(3)=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计效益 分变更) (2)/(1) 期 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880.00 13,880.00 13.10 13,892.75 100.09% 不适用 否 高性能微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 是 55,646.32 0 0 0 0.00% 不适用 否 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变更后) 是 - 55,646.32 9,885.68 9,885.68 17.77% 不适用 否 合计: - 69,526.32 69,526.32 9,898.78 23,778.4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无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截止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有(详见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有(详见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无 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项目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本年度补充流动资金所投入 13.10 万元系银行利息。 他情况 6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投资进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度(%)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可行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3)=(2)/(1) 生重大变化 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 高性能微电子级聚 55,646.32 9,885.68 9,885.68 17.77% 建设期 否 料项目 酰亚胺膜材料项目 合计 55,646.32 9,885.68 9,885.68 17.77% 根据公司未来聚酰亚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紧抓国内聚酰亚胺行业高速发展机遇窗口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拟变更“高性能微电子级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及实施地点。项目实施主体由安徽国风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风先进基础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内容由总投资 90,220.78 万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55,646.32 万元,建设 6 条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产能 790 吨,变更为总投资 87,034.53 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55,646.32 万元,建设 5 条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产能 815 吨;项目实施地点由合肥市高新 区铭传路 1000 号变更为合肥市新站区东方大道和颍州路交口东北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0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