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2页 附件: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页 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9)京会兴鉴字第 02000001 号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贵公司的责任是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编制《2018年度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 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 工作的基础上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与贵公司 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对所取得 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 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第 1 页,共 2 页 www.xhcpa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邮编:100029 Add: Level 22,North Ring Center, No.18 Yumin Road,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P.C.:100029 电话:+86-10-82250666 传真:+86-10-82250851 电子邮件:xhcpas@xhcpas.com Tel: +86-10-82250666 Fax:+86-10-82250851 E-mail:xhcpas@xhcpas.com 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编制,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本鉴证报告仅供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2018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吴亦忻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卜晓丽 第 2 页,共 2 页 www.xhcpa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邮编:100029 Add: Level 22,North Ring Center, No.18 Yumin Road,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P.C.:100029 电话:+86-10-82250666 传真:+86-10-82250851 电子邮件:xhcpas@xhcpas.com Tel: +86-10-82250666 Fax:+86-10-82250851 E-mail:xhcpas@xhcpas.com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 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462 号)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3 日向 9 名特定对象共 发行了 132,049,992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3.2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43,059,894.4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702,239,894.4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5 月 29 日到账,并经北 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 字第 02010005 号)】确认。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累 计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677,865,803.96 元。其中 2018 年度 1—12 月份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 币 34,619,316.80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2,782,998.30 元(含 利息收入 8,408,907.86 元)。 (二)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30 号)核 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第一期发行规模 为 1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4.50%,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92,00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到账,并经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 第 02010003 号】确认;第二期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4.00%,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2,00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验资报告》【(2015)京会兴验字第 02010021 号】确认。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984,000,000.00 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 2002 年 5 月 30 日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 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2007 年 4 月 2 日和 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分别在 2007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作出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 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 年 6 月 9 日,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非公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时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存放余额 北京银行 总行营业 01090520500120102084757 1,708,918,696.40 32,782,998.30 部 合计 1,708,918,696.40 32,782,998.30 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募 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时存放金额 报告期末存放余额 江苏银行北京分行 32200188000033762 992,000,000.00 北京银行总行营业部 01090520500120102072184 992,000,000.00 合计 1,984,000,000.00 三、2018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细情况参见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 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4 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0,223.9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61.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786.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81%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期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效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分变更) 资总额 (1) 金额 度(3)=(2)/(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是 93,222.57 78,222.57 - 78,222.57 100.00% 2019年12月31日 否 否 (一期、二期) 熟食产业技术升级项目 否 13,483.42 13,483.42 - 13,483.42 100.00% 2016年6月30日 1730 是 否 白酒品牌媒体推广项目 否 30,000.00 30,000.00 - 30,000.00 100.00% 2016年12月31日 是 否 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 是 - 15,000.00 3,461.93 12,562.59 83.75% 2019年8月31日 否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3,518.00 33,518.00 - 33,518.00 100.00%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70,223.99 170,223.99 3,461.93 167,786.58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70,223.99 170,223.99 3,461.93 167,786.5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白酒制造企业防患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指引》(试行)通知的要求,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正在进行白酒制造企业 (分具体项目) 隐患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同时也在进行消防验收及后续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因此该项目未达到投产状态,尚未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 354,033,380.71 元。 适用 2014年10月16日及201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5年10月29日,公司已将6亿元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5年12月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6年10月17日,公司已将6亿元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年10月,公 司已将6,000万元全部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按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不适用 况 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划累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入募集资金总额 计投资金额(1)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3)=(2)/(1)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 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15,000.00 15,000.00 3,461.93 12,562.59 83.75% 2019年8月31日 0.00 否 否 目 (一期、二期) 合计 -- 15,000.00 15,000.00 3,461.93 12,562.59 83.75% -- 0.00 -- -- 变更原因:1.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对资金投向进行优化配置。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是聚焦酒、肉产业,提高 其生产规模、销售规模、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当前公司白酒产业已经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广的品牌知名 度,白酒发展增速、产销量都位居行业前列,而其猪肉产业与白酒产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 。此外,由于近年猪肉价格跌幅过大,已经对行业造成严重影响,社会供应存在较大缺口,随着猪肉价格回暖,企 业发展将迎来良好机遇。有鉴于此,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鹏程” 品牌已经在北京及周边地区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具备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潜力。项目实施有利于企业提高肉制品 精加工水平,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在同行业中抢占先机。2.从拟建项目的价值角度考虑,使资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金流向更具经济性的产业由于公司白酒产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公司拟取消“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 目(一期、二期)”中的“新建研发中心及购置相关科研设备”及其他部分建设项目,拟投资建设的“城市运营保障生 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较原建设项目,预计产生的效益更为与显著。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 工车间改造项目”,预计内部收益率16.57%,高于牛栏山酒厂研发中心暨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从经济 效益的角度考虑,“城市运营保障生鲜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更具投资价值。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公司2016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6年4月20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内容已披露,具体参见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因基建工程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造成项目建设进度低于预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