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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印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7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1-51号

债券代码:127003        债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6 日 9:15 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98 号海印中心 29 楼会议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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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906,924,64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9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06,157,52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6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67,11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3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615,298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48,18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67,11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33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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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邵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6,444,935 股
     1.02.候选人:选举邵建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6,434,935 股
     1.03.候选人: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6,444,936 股
     1.04.候选人:选举潘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6,444,936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邵建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35,586 股
     1.02.候选人:选举邵建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25,586 股
     1.03.候选人: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35,587 股
     1.04.候选人:选举潘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35,58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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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6,444,944 股
   2.02.候选人:选举陈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6,434,943 股
    2.03.候选人:选举杨栋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06,444,94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刘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35,595 股
    2.02.候选人:选举陈莹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25,594 股
    2.03.候选人:选举杨栋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35,594 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少菊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06,423,833 股
    3.02.候选人:选举宋葆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06,444,93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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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李少菊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114,484 股
    3.02.候选人:选举宋葆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135,583 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6,437,8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3%;

反对 486,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8,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3858%;

反对 486,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10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38%。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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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906,437,8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3%;

反对 486,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8,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3858%;

反对 486,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10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38%。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06,437,8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3%;

反对 486,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28,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3858%;

反对 486,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610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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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 0.00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陈思行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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