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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印股份: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11-19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
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恒、陈莹、杨栋锐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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