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19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管
理的监督,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履行
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
效地积极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监事会
2018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
(一)2018 年 3 月 1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
(二)2018 年 3 月 20 日,七届六次监事会召开,审议通过
了以下 14 个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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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8.关于增加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10.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议
案;
12.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13.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14.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三)2018 年 4 月 19 日,七届七次监事会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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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8 年 8 月 12 日,七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审议
通过了以下 6 个议案
1.审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4.关于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五)2018 年 9 月 12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召
开,审议通过了以下 2 个议案
1.关于现金收购风电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六)2018 年 10 月 24 日,七届九次监事会召开,审议通
过了以下 5 个议案
1.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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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
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在公司重大问题决策上维护公
司和股东根本利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8
年工作中,认真谨慎、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做出了不懈努力。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董事、经理班子成员
在履行职务行为时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
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关联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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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行为。
(四)2018 年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
合有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
(五)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过去的一年里,公司监事会的工作得到了广大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支持,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
着对公司、股东、员工利益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强化监督职能,履行好监事会的职责,促
进公司的健康、规范发展。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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