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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七届十一次董事
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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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
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
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
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
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净利润的
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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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
薪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 2018 年生产经营
计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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