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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0-01-0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
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
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议案》,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未发
现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本次交易乃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
益;担保费率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该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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