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第 3-6 项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未获得通过。公司认为该等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将该等议案再次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获表决 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 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1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宁夏银星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128 人,代表股份 325,035,58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6.03%。其中,现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8 人,代表股份 294,079,208 股, 占公司总股本 706,118,997 股的 41.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30,956,3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8%。 (三)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1-5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 为通过;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 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本次股东 2 大会第3-6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需对该等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527,7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38%;反对 507,8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37,820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98.7597%;反对 507,8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467,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53%;反对 567,7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77,920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3 98.6134%;反对 567,7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83,42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97.4057%;反对 1,062,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59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83,420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97.4057%;反对 1,062,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2.59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72,42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96.1577%;反对 1,218,4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4 的 2.9758%;弃权 3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372,420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96.1577%;反对 1,218,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2.9758%;弃权 3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65%。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65,92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96.6303%;反对 1,024,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5032%;弃权 3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65,920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96.6303%;反对 1,024,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2.5032%;弃权 3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665%。 5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89,12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 股份的 97.9081%;反对 856,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89,120 股,占 出席会 议中小股 东所持 股份的 97.9081%;反对 856,5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9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1-2项议案经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6项议案 经公司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 年4月28日、2020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6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马楠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宁夏银星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 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