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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星能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1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召集人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原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宁夏银星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 人,代表股
份 284,089,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0.2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2,192,887 股,占
占公司总股份的 1.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
次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
过。其中第6项议案、第8项议案、第9项议案、第10项议案、第
12项议案均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2
    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145,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8%;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5,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72%;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145,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8%;反对 1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4%;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5,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72%;反对 1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39%;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3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145,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8%;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5,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72%;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105,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03%;反对 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15,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
98.5492%;反对 17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145,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8%;反对 13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4%;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5,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72%;反对 1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039%;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5,9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72%;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5,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72%;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145,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8%;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5,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72%;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8: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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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0,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7%;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0,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7%;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9: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0,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7%;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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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12,090,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7%;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0: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0,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7%;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0,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577%;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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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1:关于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145,8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8%;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5,9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72%;反对 13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12: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0,1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7%;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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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0,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577%;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事项说明: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股份 284,089,900 股,在表决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同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3-11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
经公司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
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议案1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白帆律师、王璐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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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
大会决议。
    2.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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