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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湘印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22  

                          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告编号:2021-045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7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7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年7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333号湘海大厦12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代表股份629,705,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3.33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总数224,023,004股,占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为18.97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总数405,682,761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34.359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总数1,920,064股,占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比例为0.16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总数1,653,26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为0.14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总数266,800股,占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0226%。

    3、公司董事、监事及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详细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数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数     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        /中小股东所持    (股)   /中小股东所持    (股)   /中小股东所持


                                        2
                            有表决权股份总            有表决权股份总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629,623,065         99.9869       82,700       0.0131          0             0

中小股东表
               1,837,364       95.6929       82,700       4.3071          0             0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名称:沈璐晗、周芙蓉;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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