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裕A:关于与烟台中亚药业有限公司及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关系的公告2013-04-18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 A、张裕 B 公告编号: 2013-临 00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价有限公司
关于与烟台中亚药业有限公司及
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3】第 60 号)要求,现将公司与烟台中亚药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药业”)及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亚医药”)关系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及控股股东是与中亚医药、中亚药业的关系及其交易
2010 年 11 月 25 日之前,因李建军先生同时为烟台裕盛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简称裕盛投资)和烟台裕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裕远投资)的法定
代表人,并持有裕远投资 46.5%的股权;而裕盛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
裕远投资持有烟台中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药业)50%股权。为避免
关联关系,裕盛投资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将其法定代表人李建军变更为
孙健(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2011 年 12 月 26 日,中亚药业更名为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
简称为“中亚医药” 。
2012 年 9 月 10 日,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入股中亚医药,持
有其 36%股权,而中亚药业原股东裕远投资和中亚药业职工持股比例均从
1
50%降为持股 32%;其法定代表人由李建军变更为冷斌(冷斌现任张裕集团董
事及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9 月 10 日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入股中
亚药业起,中亚医药被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的要求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6 条规定,本公司与中亚医药及中亚药业之间在过去三年中为关联关
系,相关交易情况如下:
项目 中亚药业及中亚医药 收付款情况
(单位:元)
2010 年 销售产品 20,575,576 已及时收款
购买产品 158,700 已及时付款
2011 年 出售闲置设备 11,144,631 已及时收款
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 25,975,911 已及时收款
购买产品 1,149,163 已及时付款
2012 年 销售产品 24,009,418 已及时收款
购买产品 14,969,333 已及时付款
二、销售渠道承担中亚药业、中亚医药的产品销售费用情况
经核实,公司过去三年存在从中亚药业和中亚医药购买产品然后用于
销售并赚取差价的情况,具体采购金额如上表所示。另外,中亚药业和中
亚医药在过去三年中没用利用本公司销售渠道销售其产品,本公司亦没有
承担中亚药业和中亚医药的产品销售费用。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