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3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周世平、公司总经理陶新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马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9,820,087,333.25       18,285,916,362.81         20,029,379,737.50               -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74,643,330.20        3,775,900,179.28          3,989,170,760.29               -7.8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75,837,304.30                    4.62%         3,434,523,409.02                   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648,189.79                1,418.86%           10,151,636.97              -82.6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82,885,200.40                1,997.62%          174,953,688.68              483.5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260,449,272.93                   3.6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700.00%                      0.01             -8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700.00%                      0.01             -8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                    2.37%                     0.26%              -2.2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8,307.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主要为青海吉电新能源收到的
                                                                                574,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光伏补贴 45 万元。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本集团下属江西新能源公司 1-8
                                                                           15,886,370.51
益                                                                                           月份净利润

                                                                                             四平合营公司委托公司对其四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8,723,466.38 平 1 号﹑四平 2 号﹑四平 3 号三
                                                                                             台发电能力为 5、5、10 万千瓦



                                                                                                                                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级的发电供热机组及其附属设
                                                                                       施和设备(含脱硫等环保设施)
                                                                                       进行生产运行管理净损失 872
                                                                                       万元。

                                                                                       主要为计提对中钢吉铁长期股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66,433,017.63
                                                                                       权投资减值准备 1.67 亿元影响。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234,245.82

合计                                                                 -164,802,051.7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6,84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吉林省能源交通
                    国有法人              14.70%    214,663,054        179,005,000 冻结                   35,658,054
总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
                    国有法人              10.88%    158,884,995        158,884,995
团公司

华安基金-民生
银行-北方国际
信托-北信吉电
                    其他                   9.48%    138,427,500        138,427,500
股份定向增发股
票投资单一资金
信托

北方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北
信吉电股份定向 其他                        4.93%     72,000,000         72,000,000
增发股票投资单
一资金信托

建信基金-民生      其他                   4.85%     70,900,000         70,900,000



                                                                                                                       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银行-北方国际
信托-吉电股份
定向增发股票投
资单一资金信托

金元惠理基金公
司-农行-国投
                    其他              3.98%      58,072,000      58,072,000
信托金雕 119 号单
一资金信托计划

广发基金公司-
农行-国投信托
                    其他              3.98%      58,072,000      58,072,000
金雕 119 号单一资
金信托计划

华安基金公司-
农行-国投信托
                    其他              3.98%      58,072,000      58,072,000
金雕 119 号单一资
金信托计划

中国电能成套设
                    国有法人          1.14%      16,613,700      16,613,700
备有限公司

四川信托有限公
司-宏赢二十八
                    其他              0.29%       4,212,921         4,212,921
号证券投资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35,658,054 人民币普通股           35,658,054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9,5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30,00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二十八号
                                                                    4,212,921 人民币普通股          4,212,921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二十九号
                                                                    3,200,359 人民币普通股          3,200,359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健
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159,390 人民币普通股          3,159,390
1408F 期

冯朝元                                                              2,548,707 人民币普通股          2,548,707

朱惠蓉                                                              2,058,900 人民币普通股          2,058,90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宏赢二十七号
                                                                    2,046,930 人民币普通股          2,046,930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1、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明                              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
                                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资产负债表项目
    A、货币资金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127,147万元,比期初数减少3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将
上期末到位的募集资金用于松花江背压机组建设等影响;
    B、应收票据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3,045万元,比期初数减少5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收回
到期票据影响;
    C、预付款项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17,557万元,比期初数增加71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预
付项目设备款等影响;
    D、长期应收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52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0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下
属松花江热电融资租赁保证金。
    E、工程物资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12,877万元,比期初数增加5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新
建项目增加工程物资影响;
    F、预收款项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2,328万元,比期初数减少7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预收
煤碳销售款、预收热费结转收入影响;
    G、应付职工薪酬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7,19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40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
团尚未发放的考核工资等影响;
    H、应付股利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12,639万元,比期初数增加86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下
属江西新能源分配股利影响;
    I、其他应付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27,447万元,比期初数减少5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
下属江西新能源公司偿还江西公司往来款及甘肃新能源偿还能交总往来款影响;
    J、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10,494万元,比期初数减少84%,其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本集团偿还借款影响;
    K、其他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30,000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0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
团增加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影响。
    L、应付债券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0万元,比期初数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偿还中
期票据70,000万元影响;
    M、长期应付款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42,129万元,比期初数增加49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
团下属松花江热电应付融资租赁款等影响;
    N、其他非流动负债2014年9月30日期末数2,869万元,比期初数增加5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
团下属松花江热电融资租赁递延收益等影响。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A、营业税金及附加发生数2,2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应交增值
税留抵减少影响;
    B、资产减值损失发生数16,5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计提长期
股权投资减值影响;
    C、投资收益发生数8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确认投资损失等影
响;

                                                                                                 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D、营业外收入发生数5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1%,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集团收到采暖供热
补贴影响;
    E、营业外支出发生数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保险理赔未确认
的报废资产损失影响;
    F、利润总额发生数2,7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计提长期股权投
资减值准备等影响;
    G、所得税费用发生数1,5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下属松花江热
电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影响;
    H、收到的税费返还发生数为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收到即征即
退增值税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
    I、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
下属代收代缴受托管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影响;
    J、支付的各项税费24,2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下属白城发电公
司增值税留抵减少及收入增加影响;
    K、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6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
团下属甘肃吉能新能源公司偿还能交总往来款影响;
    L、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4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9%,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收到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四平合营公司投资分红影响;
    M、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07%,其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下属二道江热电处置固定资产影响;
    N、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集团
收到吉林能交总补偿给公司收购风电项目盈利预测差额资金4088万元影响;
    O、投资支付的现金22,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其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下属江西新能源支付
收购江西公司三家分公司收购款影响;
    P、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集团
中电投新能源预付滁州市南譙区财政局投资保证金影响;
    Q、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本集团下属甘肃新
能源收到吉林能交总投资款5,200万元影响;
    R、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38,4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借款增加
影响;
    S、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8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
集团下属松花江热电收到融资租赁款影响。
    T、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48,6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偿还借
款增加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7月15日,公司公告了由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对中钢集团吉林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专项说明》,对中钢吉铁
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1.67亿元。
    2、2014年8月18日,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关于对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
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向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投资人民币3.78亿元,增资后,公司


                                                                                                  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持有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持有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
公司49%股权。2014年8月31日,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4 年 7 月 31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关于豁免控股
股东履行股改承诺有关事项的议案》、《关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 2014 年 08 月 01 日
                                                                                  告编号 2014-050)
设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工程项目的议
案》、《关于投资建设长春东南热电“上大
压小”新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根据《吉林省物价局贯彻国家发改委关于
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吉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价格【2014】213 号),吉林电力股份有 2014 年 09 月 15 日
                                                                                  告编号 2014-057)
限公司自 2014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调整后
的上网电价。

由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甘肃中电投吉能新
能源有限公司拟建设、运营、管理的高台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县高崖子滩 5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 2014 年 09 月 24 日
                                                                                  告编号 2014-059)
期 40 兆瓦项目获得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登记备案通知。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能交总承诺事                                           公司第一大股
                                                      项:                                                   东人能交总承
                                                      1.延长股份禁                                          诺事项:
                                                      售期的承诺;                                           1.延长股份禁
                                                      2.通过二级市场                                         售期的承诺,该
                                                      用 10,000 万元                                         项承诺已履行
                                                                                           2006 年 7 月 24
                                                      资金择机增持      2006 年 07 月 24                     完毕。
股改承诺                                 一、能交总                                        日至承诺履行
                                                      吉电股份社会      日                                   2.通过二级市
                                                                                           完成日
                                                      公众股,及增持                                         场用 10,000 万
                                                      计划完成后 6 个                                        元资金择机增
                                                      月内不出售所                                           持吉电股份社
                                                      增持股份的承                                           会公众股,及增
                                                      诺;                                                   持计划完成后 6
                                                      3.关于转让四平                                         个月内不出售



                                                                                                                              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合营公司七家                                  所增持股份的
中外合作经营                                  承诺,该项承诺
企业 35.1%股权                                已履行完毕。
的承诺;                                      3.关于转让四
4.关于吉林桦甸                                平合营公司七
油页岩开发项                                  家中外合作经
目;                                          营企业 35.1%股

5.转让新项目开                                权的承诺,该项

发权的承诺;                                  承诺已履行完
                                              毕。注:经 2010
6.持有吉电股份
                                              年 7 月 8 日公司
比例不低于
                                              召开的第五届
25%的承诺。
                                              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经 2010
                                              年 7 月 28 日公
                                              司 201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大
                                              股东能交总及
                                              实际控制人-中
                                              电投集团决定
                                              以清洁能源的
                                              风电资产优化
                                              存在关停风险
                                              的小火电资产,
                                              将实际控制人
                                              下属内蒙古锡
                                              林格勒白音华
                                              煤电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泰
                                              合风电 51%股
                                              权和里程协合
                                              风电 51%股权,
                                              按协议方式转
                                              让给吉电股份,
                                              优化能交总转
                                              让四平合营
                                              35.1%股权的特
                                              别承诺事项。上
                                              述风电资产转
                                              让完成后,能交
                                              总不再以履行
                                              股改承诺的方


                                                             1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式向吉电股份
                             转让其持有的
                             四平合营 35.1%
                             股权。2010 年 8
                             月 9 日,公司已
                             经成功收购吉
                             林泰合 51%股
                             权和吉林里程
                             协合 51%股
                             权。)
                             4.关于吉林桦
                             甸油页岩开发
                             项目,该项承诺
                             已履行完毕。
                             (注:经 2010
                             年 7 月 8 日公司
                             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经 2010
                             年 7 月 28 日公
                             司 201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公司大
                             股东能交总及
                             实际控制人-中
                             电投集团决定
                             以上述风电资
                             产的后续开发
                             项目优化无法
                             开发的油页岩
                             综合开发项目,
                             即中电投集团
                             将泰合风电、里
                             程协合风电后
                             续投资建设项
                             目转由吉电股
                             份开发,优化能
                             交总因未能获
                             得国家有权部
                             门的最终核准
                             文件,而无法转
                             由吉电股份开
                             发的吉林桦甸


                                             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油页岩综合开
                             发项目的特别
                             承诺事项。2010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已经成功
                             收购泰合风电
                             后续建设项目-
                             镇赉第二风电
                             100%股权和里
                             程协合后续建
                             设项目-镇赉第
                             一风电 100%股
                             权。
                             5.转让新项目
                             开发权的承诺,
                             该项承诺已履
                             行完毕。(注:
                             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21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发
                             布了《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白城 2×60
                             万千瓦新建工
                             程项目获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核准的公
                             告》。目前,白
                             城 2×60 万千瓦
                             新建工程已由
                             吉电股份独资
                             建设,该项目 1
                             号、2 号机组分
                             别于 2010 年和
                             2011 年投入商
                             业运营。)
                             6.持有吉电股
                             份比例不低于
                             25%的承诺,该
                             项承诺已履行
                             完毕。(注:已
                             通过公司向能
                             交总公司定向
                             增发 6000 万股


                                              1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购买松花
                                                                                                             江热电 94%股
                                                                                                             权的交易得以
                                                                                                             实现,能交总持
                                                                                                             有吉电股份
                                                                                                             25.58%股权。)

                                                                                                             自 2008 年白山
                                                                                                             热电、通化热电
                                                                                                             投产后,电煤价
                                                                                                             格持续上涨,使
                                                                                                             得发电燃料成
                                                                                                             本增幅较大,加
                                                                                                             上巨额财务费
                                                                                                             用,致使白山热
                                                                                                             电、通化热电项
                                                                                                             目连年亏损,不
                                                      中电投集团承                                           符合当时承诺
                                                      诺事项:                                               中的注入条件。
                                                      将持有白山热                                           为维护上市公
                                                      电 60%股权、通                                         司及中小股东
                                                                                          2006 年 7 月 24
                                                      化热电 60%股     2006 年 07 月 24                      的利益,2014
                                     二、中电投集团                                       日至承诺履行
                                                      权在项目建成     日                                    年 7 月 31 日,
                                                                                          完成日
                                                      盈利后一年内                                           经公司 2014 年
                                                      以现金交易或                                           第三次临时股
                                                      其他方式出售                                           东大会审议并
                                                      给公司。                                               批准,同意豁免
                                                                                                             实际控制人中
                                                                                                             电投集团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
                                                                                                             该豁免事项通
                                                                                                             过后,实际控制
                                                                                                             人中电投集团
                                                                                                             在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中所做
                                                                                                             出的对应承诺
                                                                                                             事项履行完毕。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一、中电投集     自吉电股份本
                                                                                          2013 年 12 月 30
                                     团、中国电能成 次非公开发行       2013 年 12 月 30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日至 2016 年 12 正在履行
                                     套设备有限公     62,151.22 万股 日
                                                                                          月 31 日
                                     司。             股票发行结束


                                                                                                                            1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之日(即新增股
                                              份上市首日)
                                              起,获配股份三
                                              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

                             二、广发基金管
                                              自吉电股份本
                             理有限公司、金
                                              次非公开发行
                             元惠理基金管
                                              62,151.22 万股
                             理有限公司、华
                                              股票发行结束                          2013 年 12 月 31
                             安基金管理有                        2013 年 12 月 30
                                              之日(即新增股                        日至 2014 年 12 正在履行
                             限公司、建信基                      日
                                              份上市首日)                          月 31 日
                             金管理有限责
                                              起,获配股份十
                             任公司、宏源证
                                              二个月内不转
                             券股份有限公
                                              让。
                             司。

                                              1、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承诺:
                                              (1)能交总承
                                              诺用 5 到 8 年时
                                              间,将能交总直
                                              接或间接保有
                                              的吉林省范围
                                              内的电力资产,
                                              在该等资产符
                                              合相关条件时
                                              注入吉电股份,
                                              以减少因为委
                                              托管理产生的
                                                                                    2012 年 10 月 10
                                              关联交易。         2012 年 10 月 10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一、能交总                                             日至 2020 年 10 正在履行
                                              (2)能交总承 日
                                                                                    月 10 日
                                              诺通过推动吉
                                              电股份资产结
                                              构和业务结构
                                              的改变,降低能
                                              交总及能交总
                                              关联企业与吉
                                              电股份关联交
                                              易相关项目下
                                              的比重。
                                              (3)能交总承
                                              诺在吉电股份
                                              股东大会对涉
                                              及能交总及能



                                                                                                               1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交总控制的其
他企业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表
决时,履行回避
表决的义务。
(4)能交总将
诚信和善意履
行作为吉电股
份控股股东的
义务,尽量避免
和减少与吉电
股份之间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
理理由存在的
关联交易,将与
吉电股份依法
签订规范的关
联交易协议,并
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
和吉电股份公
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履行批准
程序;关联交易
价格依照无关
联关系的独立
第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易
时的价格确定,
保证关联交易
价格具有公允
性;保证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关联交
易的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不利
用关联交易非
法转移上市公
司的资金、利
润,不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上市


                                                          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及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
                 2、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
                 (1)能交总及
                 能交总下属全
                 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分公司
                 或能交总拥有
                 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其
                 它公司未来在
                 吉林省投资或
                 发展任何电力
                 业务,均由吉电
                 股份作为能交
                 总在吉林区域
                 的投资载体。
                 (2)对于能交
                 总及能交总下
                 属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分
                 公司或能交总
                 拥有实际控制
                 权或重大影响
                 的其它公司目
                 前在吉林省范
                 围内仍保有的
                 电力资产,能交
                 总承诺用 5 到 8
                 年的时间,在该
                 等资产符合相
                 关条件时注入
                 吉电股份。

                 1、减少和规范
                 关联交易承诺:
                 (1)中电投集
                 团承诺用 5 到 8
                                                   2012 年 10 月 10
                 年时间,将集团 2012 年 10 月 10
二、中电投集团                                     日至 2020 年 10 正在履行
                 直接或间接保      日
                                                   月 10 日
                 有的吉林省范
                 围内的电力资
                 产,在该等资产
                 符合相关条件


                                                                              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且吉电股份具
有相应业务资
质时注入吉电
股份,以减少因
为委托管理产
生的关联交易。
(2)中电投集
团承诺通过推
动吉电股份资
产结构和业务
结构的改变,降
低中电投集团
及中电投集团
关联企业与吉
电股份关联交
易相关项目下
的比重。
(3)中电投集
团承诺将诚信
和善意履行作
为吉电股份实
际控制人的义
务,尽量避免和
减少与吉电股
份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
避免或有合理
理由存在的关
联交易,将与吉
电股份依法签
订规范的关联
交易协议,并按
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和
吉电股份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
定履行批准程
序;关联交易价
格依照无关联
关系的独立第
三方进行相同
或相似交易时
的价格确定,保


                                                          1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关联交易价
格具有公允性;
保证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
的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利用
关联交易非法
转移上市公司
的资金、利润,
不利用关联交
易损害上市公
司及非关联股
东的利益。
2、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
(1)中电投集
团及集团下属
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分公
司或集团拥有
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其
它公司未来在
吉林省投资或
发展任何电力
业务,在不违反
中电投集团在
国内外证券市
场已公开作出
的承诺且吉电
股份具有相应
业务资质的情
况下,均由吉电
股份作为中电
投集团在吉林
区域的投资载
体。
(2)对于中电
投集团及集团
下属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
司、分公司或集


                                                          1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团拥有实际控
                                                 制权或重大影
                                                 响的其它公司
                                                 目前在吉林省
                                                 范围内仍保有
                                                 的电力资产,中
                                                 电投集团承诺
                                                 用 5 到 8 年的时
                                                 间,在该等资产
                                                 符合相关条件
                                                 且吉电股份具
                                                 有相应业务资
                                                 质时注入吉电
                                                 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否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个人投资者刘华先 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风
2014 年 09 月 16 日 公司办公楼    实地调研        个人
                                                                      生               电、光伏发展及盈利情况。



                                                                                                             1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不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因处置部分投资等原因丧失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的情况。
      (2)职工薪酬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本集团有关职工薪酬的具体安排尚无法确定,待具
体安排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程序。
    (3)合并范围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本集团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发现依据准则要求合并范围没有变化,对合并财务报表无影响。
   (4)合营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本集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营安排,对合并财务报
表无影响。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