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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7-04-2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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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润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跃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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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444,711,022.47          1,218,476,542.13                    18.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707,133.50           127,085,372.03                     -4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4,462,297.54            93,683,909.14                     -41.8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2,886,936.48           419,308,206.87                     -70.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87                   -63.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2                     0.087                   -63.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0%                     3.24%                    -2.3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30,471,018,921.18         30,073,379,626.27                     1.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707,665,377.17          7,638,958,243.67                     0.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75,382.88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主要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139,201.18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摊销及地方政府的电价补贴。

                                                                                        四平合营公司委托本公司对
                                                                                        其四平 1 号﹑2 号﹑3 号三台
                                                                                        发电能力为 5、5、10 万千瓦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2,996,063.20    级的发电供热机组及其附属
                                                                                        设施和设备(含脱硫等环保设
                                                                                        施)进行生产运行管理净收
                                                                                        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1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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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4,244,835.9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5,754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家电投集团
    吉林省能源交   国有法人            19.61%        420,994,628      363,184,499
    通总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
                   国有法人             7.40%        158,884,995      158,884,995
    集团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
                   其他                 2.91%         62,500,700       62,500,700
    有限公司

    中船投资发展
                   国有法人             2.91%         62,500,000       62,500,000
    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
    -国信证券-
    共盈大岩量化   其他                 2.91%         62,500,000       62,500,000
    定增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
    -农业银行-
                   其他                 2.66%         57,142,857       57,142,857
    工银瑞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兴
    业银行-广西
                   其他                 1.66%         35,714,200       35,714,200
    铁路发展投资
    基金(有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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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

    全国社保基金
                    其他                  1.65%       35,501,158
    四一三组合

    申万菱信基金
    -浦发银行-
    平安信托-平
                    其他                  1.48%       31,741,001       31,741,001
    安财富*丰赢
    68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华安基金-兴
    业银行-海通
                    其他                  1.46%       31,249,900       31,249,900
    创新证券投资
    有限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
                                                                       57,810,129   人民币普通股        57,810,129
    总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35,501,158   人民币普通股        35,501,158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9,5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3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
    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                                          9,262,700   人民币普通股         9,262,7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精选
                                                                        5,7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92,000
    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
    瑞信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4,529,371   人民币普通股         4,529,371
    基金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宋富                                                                3,217,200   人民币普通股         3,217,200

    谭晨                                                                3,1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30,000

    李巍峰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1、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
                                   备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行动人。
    的说明
                                   2、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谭晨通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130,000 股公司股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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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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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A、货币资金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 146,951.12 万元,比期初数减少14.1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
使用定向增发资金影响。
    B、应收票据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 4,804.89 万元,比期初数减少57.8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
集团与电网公司票据结算减少影响。
     C、应收账款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162,389.17万元,比期初数增加29.9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
集团新增新能源项目应收电费增加影响。
     D、其他应收款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2,792.11万元,比期初数减少54.9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
集团应收保证金押金等减少影响。
     E、预付款项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1,322.43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6.4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集
团预付煤款及运费增加影响。
     F、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73.19万元,比期初数减少11.79%,其主要原因是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结转影响。
    G、工程物资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23,749.24万元,比期初数增加83.0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集
团新建项目增加影响。
    H、短期借款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490,582.60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7.0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
集团新增流动资金借款影响。
    I、应付票据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750万元,比期初数减少95.5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集团电子
汇票减少影响。
     J、预收账款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442.8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94.3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集团
供热收入结转影响。
     K、应付职工薪酬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604.81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3.2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
集团应付未付考核薪酬增加影响。
     L、应交税费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1,951.61万元,比期初数减少57.48%,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
集团个人所得税减少影响。
     M、应付利息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5,825.6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26.9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集
团短期借款增加影响。
    N、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115,382.49万元,比期初数减少15.07%,其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末本集团偿还借款影响。
    O、其他流动负债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76,000.00万元,比期初减少31.5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偿
还短期融资租赁款影响。
    P、长期应付款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282,635.64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2.8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本
集团新增融资租赁款影响。
     Q、未分配利润2017年3月31日期末数-24,052.0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22.2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
集团净利润影响。
     (2)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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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A、营业收入发生数144,471.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5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新能源发电
项目同比增加影响。
    B、营业成本发生数114,820.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3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电煤价格上
涨影响。
    C、税金及附加发生数1,692.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其他税金增
加影响。
    D、管理费用发生数1,450.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1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费用降低影响。
    E、投资收益发生数-156.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7.8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按权益法确认
投资收益减少影响。
    F、营业外收入发生数429.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17%,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政府补助同比
减少影响。
    G、所得税费用发生数811.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0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预交企业所
得税减少影响。
    H、少数股东损益发生数2,064.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6.13%,其主要原因是本集团控股子公司增
加影响。
  (3)现金流量表项目
    A、收到税费返还现金307.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91.62%,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收到即征
即退增值税增加影响。
     B、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76.6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8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
团收到政府补助减少影响。
     C、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1,107.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7.9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
团预付的煤款及运费增加影响。
     D、支付的各项税费现金流出11,54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43%,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预
交企业所得税减少影响。
     E、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1,370.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8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本集团保证金、押金等减少影响。
     F、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1.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2.15%,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处置资产影响。
     G、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1,286.3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5.19%。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项目投资付款减少影响。
    H、投资所支付的现金1,316.70万元,是报告期本集团对横琴吉电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影响。
    I、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741.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7.0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集团下属公司
吸收少数股东股权投资增加影响。
    J、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50.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0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
集团收到融资租赁款减少影响。
    K、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265.95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14.6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本集团支付的利息减少影响。
    L、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395.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9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
集团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增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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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年1月1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3,132万元;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
能源公司增资4,242万元;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科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
司0万元取得广州科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按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履行资本金认缴义务。
    2、2017年2月23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海宁鸿运新能
源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海宁鸿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取
得其80%股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对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本次放弃对
白山热电的增资,同意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通过直投并引进战略投资者共同对白山热电增
资28亿元,分步实施,其中:吉林能交总增资10亿元,战略投资者通过信托计划对白山热电增资18亿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对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本次放弃对通化热电的增
资,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信托计划对通化热电增资10亿元。
    3、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曹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汪先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2017年3月29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辉
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
资65,748万元人民币,注入资金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场工程,增资后注册
资本为97,348万元人民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 》,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33,404万元人民币,注入资
金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和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期工程,增资后
注册资本为112,004万元人民币;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增资方式持有海南中电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5%股
权的的议案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19,000万元持有海南中电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吉电股份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新能                                        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2017 年 03 月 17 日
    源产业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18)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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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吉电股份
                                 一、能交总、                新增股份上
                                                                                       2017 年 1 月
                                 中国电能成     非公开发行   市首日起,   2017 年 01
                                                                                       4 日至 2020    正在履行
                                 套设备有限     股票承诺     获配股份三   月 04 日
                                                                                       年1月4日
                                 公司。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

                                 二、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华安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工
                                 银瑞信基金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管理有限公
 诺                              司、平安大                  自吉电股份
                                 华基金管理                  新增股份上
                                                                                       2017 年 1 月
                                 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市首日起,   2017 年 01
                                                                                       4 日至 2018    正在履行
                                 第一创业证     股票承诺     获配股份十   月 04 日
                                                                                       年1月4日
                                 券股份有限                  二个月内不
                                 公司、西南                  转让。
                                 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
                                 船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

 股权激励承诺

                                                             1、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易承诺:
                                                             (1)能交
                                                                                       2012 年 10
                                                减少关联交   总承诺用 5
                                                                          2012 年 10   月 10 日至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一、能交总     易避免同业   到 8 年时                                正在履行
                                                                          月 10 日     2020 年 10
                                                竞争的承诺   间,将能交
                                                                                       月 10 日
                                                             总直接或间
                                                             接保有的吉
                                                             林省范围内
                                                             的电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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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产,在该等
                                               资产符合相
                                               关条件时注
                                               入吉电股
                                               份,以减少
                                               因为委托管
                                               理产生的关
                                               联交易。
                                               (2)能交总
                                               承诺通过推
                                               动吉电股份
                                               资产结构和
                                               业务结构的
                                               改变,降低
                                               能交总及能
                                               交总关联企
                                               业与吉电股
                                               份关联交易
                                               相关项目下
                                               的比重。
                                               (3)能交
                                               总承诺在吉
                                               电股份股东
                                               大会对涉及
                                               能交总及能
                                               交总控制的
                                               其他企业关
                                               联交易事项
                                               进行表决
                                               时,履行回
                                               避表决的义
                                               务。
                                               (4)能交总
                                               将诚信和善
                                               意履行作为
                                               吉电股份控
                                               股股东的义
                                               务,尽量避
                                               免和减少与
                                               吉电股份之
                                               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
                                               合理理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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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在的关联交
                                               易,将与吉
                                               电股份依法
                                               签订规范的
                                               关联交易协
                                               议,并按照
                                               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吉电
                                               股份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
                                               定履行批准
                                               程序;关联
                                               交易价格依
                                               照无关联关
                                               系的独立第
                                               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
                                               易时的价格
                                               确定,保证
                                               关联交易价
                                               格具有公允
                                               性;保证按
                                               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的信
                                               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
                                               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
                                               上市公司的
                                               资金、利润,
                                               不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
                                               利益。
                                               2、避免同
                                               业竞争承
                                               诺:
                                               (1)能交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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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能交总下
                                                            属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
                                                            公司、分公
                                                            司或能交总
                                                            拥有实际控
                                                            制权或重大
                                                            影响的其它
                                                            公司未来在
                                                            吉林省投资
                                                            或发展任何
                                                            电力业务,
                                                            均由吉电股
                                                            份作为能交
                                                            总在吉林区
                                                            域的投资载
                                                            体。
                                                            (2)对于能
                                                            交总及能交
                                                            总下属全资
                                                            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
                                                            分公司或能
                                                            交总拥有实
                                                            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
                                                            其它公司目
                                                            前在吉林省
                                                            范围内仍保
                                                            有的电力资
                                                            产,能交总
                                                            承诺用 5 到
                                                            8 年的时
                                                            间,在该等
                                                            资产符合相
                                                            关条件时注
                                                            入吉电股
                                                            份。

                                                            1、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                 2012 年 10
                                               减少关联交
                                 二、国家电                 易承诺:      2012 年 10   月 10 日至
                                               易避免同业                                           正在履行
                                 投                         (1)国家     月 10 日     2020 年 10
                                               竞争的承诺
                                                            电投承诺用                 月 10 日
                                                            5 到 8 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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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间,将集团
                                               直接或间接
                                               保有的吉林
                                               省范围内的
                                               电力资产,
                                               在该等资产
                                               符合相关条
                                               件且吉电股
                                               份具有相应
                                               业务资质时
                                               注入吉电股
                                               份,以减少
                                               因为委托管
                                               理产生的关
                                               联交易。
                                               (2)国家
                                               电投承诺通
                                               过推动吉电
                                               股份资产结
                                               构和业务结
                                               构的改变,
                                               降低中电投
                                               集团及中电
                                               投集团关联
                                               企业与吉电
                                               股份关联交
                                               易相关项目
                                               下的比重。
                                               (3)国家
                                               电投承诺将
                                               诚信和善意
                                               履行作为吉
                                               电股份实际
                                               控制人的义
                                               务,尽量避
                                               免和减少与
                                               吉电股份之
                                               间的关联交
                                               易;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
                                               合理理由存
                                               在的关联交
                                               易,将与吉
                                               电股份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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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签订规范的
                                               关联交易协
                                               议,并按照
                                               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吉电
                                               股份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
                                               定履行批准
                                               程序;关联
                                               交易价格依
                                               照无关联关
                                               系的独立第
                                               三方进行相
                                               同或相似交
                                               易时的价格
                                               确定,保证
                                               关联交易价
                                               格具有公允
                                               性;保证按
                                               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关
                                               联交易的信
                                               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
                                               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
                                               上市公司的
                                               资金、利润,
                                               不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
                                               利益。
                                               2、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
                                               (1)国家电
                                               投及集团下
                                               属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
                                               公司、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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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司或集团拥
                                               有实际控制
                                               权或重大影
                                               响的其它公
                                               司未来在吉
                                               林省投资或
                                               发展任何电
                                               力业务,在
                                               不违反中电
                                               投集团在国
                                               内外证券市
                                               场已公开作
                                               出的承诺且
                                               吉电股份具
                                               有相应业务
                                               资质的情况
                                               下,均由吉
                                               电股份作为
                                               国家电投在
                                               吉林区域的
                                               投资载体。
                                               (2)对于国
                                               家电投及集
                                               团下属全资
                                               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
                                               分公司或集
                                               团拥有实际
                                               控制权或重
                                               大影响的其
                                               它公司目前
                                               在吉林省范
                                               围内仍保有
                                               的电力资
                                               产,国家电
                                               投承诺用 5
                                               到 8 年的时
                                               间,在该等
                                               资产符合相
                                               关条件且吉
                                               电股份具有
                                               相应业务资
                                               质时注入吉
                                               电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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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国家电投通
                                                            过能交总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2 个
                                                            月内,以不
                                                            超过 2 亿元
                                                            自有资金拟
                                                            通过二级市
                                                                                        自增持计划
                                               增持股票的   场增持吉电     2015 年 07
                                 三、能交总                                             完成之日起   正在履行
                                               承诺         股份股票。     月 09 日
                                                                                        六个月内
                                                            同时,国家
                                                            电投及能交
                                                            总承诺自增
                                                            持计划完成
                                                            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减
                                                            持吉电股份
                                                            股票。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否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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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润华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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