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吉电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阅了解除限售股的提示性公告、限售股份承诺及执行等情况,对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0 号),核准吉电股份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43,894,194 股股份。 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43,894,194 股,发行价格为 3.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0,751,795.1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7,178,680.85 元,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1]0200008 号)。 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643,894,194 股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本次发行前的 2,146,313,980 股增加至 2,790,208,174 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对象及限售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 1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9,877,699 36 个月 2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4,482,758 36 个月 3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7,600,000 6 个月 4 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490,000 6 个月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190,000 6 个月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500,000 6 个月 7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000,000 6 个月 8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500,000 6 个月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00,000 6 个月 10 陈乙超 14,500,000 6 个月 11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450,000 6 个月 12 华民科创(青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420,000 6 个月 13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14,400,000 6 个月 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400,000 6 个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15 5,483,737 6 个月 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 合 计 643,894,194 /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文景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陈乙超、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民科创(青岛)产业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 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认购的吉电股份股票,也不由吉电股份回购该部分 股份。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上述股东未出现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形。 2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299,533,7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74%; 2、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0 月 14 日;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 售股占公司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限售股份 股东名称 无限售条件 号 数量(股) 通数量(股) 占总股本 流通股的比 比例(%) 例(%) 1 陈乙超 14,500,000 14,500,000 0.68 0.52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400,000 14,400,000 0.67 0.52 3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14,400,000 14,400,000 0.67 0.52 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 深 5,483,737 5,483,737 0.26 0.2 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500,000 27,500,000 1.28 0.99 6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17,000,000 17,000,000 0.79 0.61 7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7,600,000 57,600,000 2.68 2.06 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190,000 34,190,000 1.59 1.2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9 11,390,000 11,390,000 0.53 0.41 司 10 济南文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4,490,000 54,490,000 2.54 1.95 11 财通基金-董卫国-财通基金玉泉 90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10,000 310,000 0.01 0.01 12 财通基金-孙韬雄-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710,000 710,000 0.03 0.03 华泰证券资管-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山投 13 8,700,000 8,700,000 0.41 0.31 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证券资管-建信理财“诚益”定增主题固收类封闭式理财 14 产品 2020 年第 5 期-华泰资管建信理财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700,000 700,000 0.03 0.03 划 华泰证券资管-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华泰 15 850,000 850,000 0.04 0.03 资管尊享定增汇利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 16 280,000 280,000 0.01 0.01 资产管理计划 17 财通基金-韩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2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80,000 280,000 0.01 0.01 华泰证券资管-建信理财“诚鑫”多元配置混合类封闭式产品 18 700,000 700,000 0.03 0.03 2020 年第 9 期-华泰资管建信理财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 售股占公司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限售股份 股东名称 无限售条件 号 数量(股) 通数量(股) 占总股本 流通股的比 比例(%) 例(%) 华泰证券资管-建信理财“诚鑫”多元配置混合类封闭式产品 19 700,000 700,000 0.03 0.03 2020 年第 10 期-华泰资管建信理财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 1 号 20 310,000 310,000 0.01 0.01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汉汇韬略对冲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 21 280,000 280,000 0.01 0.01 添盈增利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 5 期私募 22 16,500,000 16,500,000 0.77 0.59 证券投资基金 23 财通基金-龚晨青-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80,000 280,000 0.01 0.01 华泰证券资管-平安银行-华泰陆港通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24 2,800,000 2,800,000 0.13 0.1 划 25 财通基金-黄建涛-财通基金玉泉 105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40,000 340,000 0.02 0.01 财通基金-悬铃增强 2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悬铃 26 420,000 420,000 0.02 0.02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华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华民科创(青岛) 27 14,420,000 14,420,000 0.67 0.52 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99,533,737 299,533,737 13.96 10.74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44,064,444 23.08% -299,533,737 344,530,707 12.34% 高管锁定股 170,250 0.01% 0 170,250 0.01% 首发后限售股 643,894,194 23.07% -299,533,737 344,530,707 12.3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146,143,730 76.92% 299,533,737 2,445,677,467 87.65% 三、股份总数 2,790,208,174 100% 2,790,208,174 1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吉电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的情形。吉电股份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 4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吉电股份本次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齐百钢 王新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