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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电股份: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关于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50 亿元人民
币,贷款额度不超过 90 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 50 亿
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
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
博潇先生、何宏伟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

项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1
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楼金贸大厦 3 单元 19-21
层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元19-21

层

     主要办公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3单

元19-21层

     法定代表人:徐立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00 万元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22079532
     主营业务: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及外汇金融

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

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

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


                                2
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

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家电投集团持股比例 40.86%,其余 59.14%股份由国家电投集

团的所属企业持有,国家电投集团为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财务公司经营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年份       营业收入       净资产        净利润

   1        2021       164,884.53   1,479,876.84   109,013.85

    (三)构成何种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持有公司 1.24%股权,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家电投

集团,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构成关联关系。

    (四)经查,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时,双方均遵循平等自愿、优势

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国家价格,按照国家价格标准

执行;无国家价格,则按市场公允价格来确定;如无以上两种标准,

则双方协议定价。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

存款利率标准;贷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

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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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财务公

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内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

融资业务。预计2022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

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90亿元人民币(其中委托贷款

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授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国
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24094 号),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
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1 年度严格按照银监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 8 号)规
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
陷。”

    六、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
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

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
报告制度,及时获取财务公司相关信息。如出现风险情况,立即启动
风险处置程序,确保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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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
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财务公司提供相
关金融服务和资金管理平台,可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

率,拓宽融资渠道。本次交易是按照市场价格,客观公允,并经双方
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2021 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所管单位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
存款余额为 8.09 亿元,短期贷款余额为 14.3 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
为 11.73 亿元,委托贷款 29.11 亿元。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

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义务,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法律程序,董事会决议有效。同意将该事项提请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
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
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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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2]第 ZG24094 号)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

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

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5.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

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对

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十、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2]第 ZG24094);

                               6
5.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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